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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人民政府县长出庭应诉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来源:新化新闻网 作者:曾振科 编辑:曾斌初 2026-03-13 15: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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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新闻网讯(记者 曾振科)3月11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伍某某、刘某某诉被告新化县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及娄底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县委副书记、县长邹剑锋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庭审中,在合议庭引导下,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有序开展举证、质证等诉讼环节,充分发表辩论意见。整个庭审流程规范严谨、节奏流畅,法庭秩序井然,依法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邹剑锋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行政诉讼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更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关键法治途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既是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自觉接受法律监督、主动倾听民声民意的具体实践。全县上下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将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通过高效、多元的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切实回应群众合理诉求。

庭审最后,两位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当庭提交撤诉申请,自愿撤回对新化县人民政府及娄底市人民政府的起诉,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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