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新闻网讯(通讯员 杨智)7月29日,新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姜世星主持召开人大常委会主任(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共娄底市委办公室关于明确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整改”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听取公安工作情况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劲柳、段绍斌、曾欣华、张陆林、刘晓英,副县级干部何觉慧等参加会议。
会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欧阳灼亮汇报了公安工作。2018年以来,新化县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实现了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双提升”。全县公安机关共破刑事案件1143起,共刑拘1528人;办理行政案件5106起,行政处罚2200人;打掉恶势力团伙1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12.4专案),刑事打击涉黑涉恶成员269人;破获盗窃、抢夺、抢劫案件290起,打掉10个网络电信诈骗团伙,刑事打击130人,挽回损失1052余万元;破涉毒案166起,移送起诉涉毒犯罪嫌疑人280人,缴获毒品50.43千克;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案件 174起,打击处理292人。在2019年全省公安局长会议上,新化县公安局被评为全省命案侦破成绩突出单位。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未能根治,基层基础薄弱状况未有效破解,队伍建设仍需大力加强。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导人大工作实践,坚持党的领导,围绕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结合新化实际,切实做好监督、代表等工作,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新化。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抓细抓小抓常,继续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抓好问题整改,严防反弹回潮。
会议认为,2018年以来公安工作成效显著,展现出新作为、新气象、新担当,特别是在整肃队伍、扫黑除恶、禁毒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对于公安工作存在的问题,要切实加强整改,注重整改实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群众观念,加强干警队伍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弘扬社会正能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来源:新化新闻网
作者: 杨智
编辑:曾斌初
本文为新化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