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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新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新化新闻网 编辑:曾斌初 2025-02-10 11: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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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新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2月10日新化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新化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新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2月20日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查新化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新化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新化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新化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新化县2025年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查新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新化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票决2025年县级民生实事项目。

8、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9、通过有关决议、决定。

10、其他。

如因重要工作调整日期,常务委员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新化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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