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新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2月10日新化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新化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新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2月20日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查新化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新化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新化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新化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新化县2025年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查新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新化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票决2025年县级民生实事项目。
8、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9、通过有关决议、决定。
10、其他。
如因重要工作调整日期,常务委员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新化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2月10日
来源:新化新闻网
编辑:曾斌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