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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国评论 | 推动环保监督“三个回归”,协同共建美丽新化

来源:新化新闻网 作者:刘登富 编辑:曾斌初 2025-08-23 12: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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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登富

环保监督是法律赋予人民群众和环保志愿者的权利。目前,新化环保监督领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近日陈某借环保之名敲诈勒索被有关部门查处。有鉴于此,为确保环保监督权的健康行使,使其真正成为守护绿水青山的利器,而非异化为个别势力博弈的工具,建议推动环保监督实现以下“三个回归”,共建美丽新化:

一、要回归法治本位,以法律为准绳,而非以“舆情”为筹码。 环保监督必须建立在坚实的法律基础之上。监督者自身应率先学法、懂法、用法,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明确条款,围绕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针对我县具体违法行为和环保顽疾,提出精准、专业、务实的监督意见。让监督行为本身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避免通过制造舆论压力来“绑架”政府决策,确保每一项监督都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从而提升环保监督的公信力和有效性。

二、要回归公益本位,以环境为核心,而非以“私利”为驱动。 环保监督的初心和使命是维护社会公共环境利益,造福子孙后代。必须坚决剔除借环保之名行牟取个人名利、商业利益或满足其他不正当诉求之实的现象。监督应聚焦于环境问题本身——污染是否解决、生态是否修复、公众环境权是否得到保障。其成果应体现在环境质量的切实改善上,而非个别监督者个人声望的“抬高”或组织私利的扩张。建立透明、公开的监督机制,鼓励出于公心的纯粹公益精神,以公益作为环保监督的唯一出发点和落脚点。对脱离初心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要坚决查处到位。

三、要回归协同本位,以共建为路径,而非以“对立”为目的。 有效的环保监督不是“你错我对”的零和博弈,而是政府、企业、公众共建美丽中国的协同过程。环保志愿者应定位为“同盟军”而非“对手方”。这意味着环保监督行为应以协同协助作为监督的主要路径,应从简单的曝光和批判,升级为建设性的意见提供和解决方案的协同探索,建立发现环保监督问题清单,助推清单逐一整改、逐一落实、逐一销账,协同助力政府更精准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终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通过这“三个回归”,环保监督方能正本清源、激浊扬清、去伪存真,剥离附着其上的杂质,真正回归其守护公共利益、促进环境治理、推动社会进步的本来定位,成为新化生态文明建设、厚植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优势中的积极、健康、不可或缺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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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登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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