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新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3月18日新化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新化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新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拟于2024年3月27日—3月30日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查新化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新化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新化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新化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新化县2024年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查新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新化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听取新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票决2024年县级民生实事项目。
8、补选新化县人民政府县长、新化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新化县人民法院院长、新化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表决通过新化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
9、通过有关决议、决定。
10、其他。
如因重要工作调整日期,常务委员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新化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3月18日
来源:新化新闻网
编辑:曾斌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