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议现场)
新化新闻网讯(记者 游进)8月21日,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到新化县开展《娄底市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市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余建中、副主任委员刘菊芳,新化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朝辉、副县长陈元怀、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何文明及市、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执法检查活动。
在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新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娄底市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和与会县直部门负责同志工作建议,对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管理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肯定。
执法检查组指出,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是娄底市的重要生态资源,贯彻实施好《娄底市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条例》对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提高公众对《条例》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让保护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要严格执法监管,对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坚决依法予以打击;要注重生态保护与旅游开发有机结合,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开发旅游资源,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的良好局面。
来源:新化新闻网
作者:游进
编辑:曾斌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