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任免名单
(2023年10月12日新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光升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廖喜明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任命:
龚杰文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曾群彪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邹跃行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曾婧妮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新化新闻网
编辑:曾斌初
新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任免名单
(2023年10月12日新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光升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廖喜明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任命:
龚杰文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曾群彪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邹跃行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曾婧妮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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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曾斌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