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任免名单
(2023年7月14日新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国聪为新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志军为新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建平为新化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吴爱民为新化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欧阳勇为新化县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赵谭华的新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杨铁贞的新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刘新民的新化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杨建平的新化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曾志文的新化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任命:
杨自红为新化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朱祺峰为新化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杨洁的新化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晏建新的新化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来源:新化新闻网
编辑:曾斌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