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新闻网讯(记者 刘文)4月15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韶红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欣华、曾朝辉、朱吉良、钟英姿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国聪,县政协副主席罗忠庆,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湘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誉荣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及县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经发集团、安居集团、维山乡、西河镇、曹家镇、油溪乡等10家被测评单位关于2024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2024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审议意见。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审议发言,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其中9家单位测评结果为满意,1家单位为基本满意。
会议指出,抓好审计整改是严肃财经法纪、维护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的关键举措,是促进规范管理、提升治理能力的内在需要。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见底清零。要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协同联动监督,注重整改质量和实效。要深化成果运用,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举一反三,促进系统治理。要强化预算约束,硬化绩效管理,加强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真正把整改成果转化为规范管理、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问题整改要更加到位,聚焦审计查出的各类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形成整改闭环,确保所有问题改彻底、改到位。监督考核要更加精准,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强化跟踪问效,提升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领导责任要更加强化,层层压实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担当、靠前指挥,凝聚整改工作合力。制度规范要更加健全,以整改为契机完善制度体系,从源头防范问题复发,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和其他事项。
来源:新化新闻网
作者:刘文
编辑:曾斌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