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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 (2022年第3号令)

来源:新疫防指 编辑:曾斌初 2022-09-24 11: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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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高位流行,国内疫情多点频发,我县出现输入性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扎实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下达如下命令。

一、迅速进入特护期状态。从9月23日-10月31日,全县进入疫情防控特护期,全县各单位必须保持战备化指挥体系,安排至少50%的力量投入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制度,确保指挥体系高速运转。

二、凡外省和本省有疫情发生地区来(返)新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新,入新后落地检(重点地区入新人员,直接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及时开展核酸检测)。入新前进行“双报备”,即提前2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入(返)湘报备登记”报备和向所在(村)社区、网格、工作单位电话报备。健康码或行程卡出现红、黄码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

对未报备返新人员,由公安机关视情节予以训诫等处罚。不主动报告或瞒报、谎报、缓报,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三、迅速组织开展“敲门行动”和宣传劝导,地毯式排查本辖区、本单位人员出行情况,对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省外和本省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求严格分类处理,做到全面监测管控,确保各村(社区)将疫情防控排查、登记信息及时上报,务必做到排查不漏一人,杜绝信息倒流。对重点地区人员特别是近期有返乡意向的进行劝返,确保省外人员“非必要不返新”。如确需返新的必须报备,并明确告知没有报备的要“先管后筛”,严格落实“首次报备到谁,谁就跟踪负责到底”。

凡涉及单位、乡镇、企业、村(社区)网格出现未排查或排查未劝导到位的:出现1例,村(社区)网格员一律取消定补干部待遇;出现2例及以上,对村(社区)支书、驻村领导(干部)启动免职程序,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返乡人员失控失管的,对乡镇分管领导启动免职程序,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启动免职程序,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四、全面加强重点场所管理。交通场站、医院、商超等公共场所要坚决落实口罩佩戴、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核酸检测证明”联查,尤其要严格执行场所码“逢进必扫”,确保红黄码就地管控到位,并合理控制人员流量和保持足够的社会距离。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凡出现阳性感染者,一律倒查“场所码”扫码、疫苗接种及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情况,落实不到位的一律追究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五、迅速加强“一站两点”管理。各交通健康服务站要加强值班人员力量,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强化个人防护,落实“5个100%”,确保风险人员“入新即查、入新即检、入新即管”。隔离点要对高风险人员进行分区分级分层管理,做到相对独立、服务人员固定闭环。严格落实“三巡查、两监测、两消毒、日报告”制度,规范隔离点管理。

交通健康服务站出现人员、车辆漏查的:漏查1人(车)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站(点)长诫勉;漏查2人(车)及以上,对站(点)长启动就地免职程序,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车辆、人员全程闭环转运管理不到位的:属站(点)责任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站(点)长诫勉;属转运专班工作责任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专班负责人诫勉。“一站两点”发生感染的:发生1例感染,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站(点)长就地免职;发生2例(按传播全链条计算)及以上感染,对相关责任人、站(点)长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工作人员发生感染后再感染他人的,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从重处分。核酸采样点发生疫苗核酸外溢,属于责任事故的:对检测机构或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主要负责人启动问责程序。

此令执行时间暂定9月23日至10月31日,到期再决定是否延期。

新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3日

来源:新疫防指

编辑:曾斌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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