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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

来源:新化县公安局 编辑:曾斌初 2022-09-23 09: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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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预防和减少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摩电整治统一安排部署,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非法安装晴雨伞(棚)、逆向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按规定注册的,公安机关一律严厉查处。

二、对摩托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晴雨伞(棚)、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加油站一律不予提供加油服务。

三、对全县公职人员及党员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非法安装晴雨伞(棚)等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的,一律严格按照党员及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移送规定,将违法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委及所在单位严肃处理。

四、对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非法安装晴雨伞(棚)等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的,一律通报所在学校及班级,组织进行安全教育。

本通告自9月23日起施行。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交通环境。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阻碍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特此通告。

新化县公安局

2022年9月23日

来源:新化县公安局

编辑:曾斌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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