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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委网信办关于在全县开展网络短视频平台账号和网络直播平台账号登记备案工作的通告

来源:新化新闻网 编辑:曾斌初 2021-07-22 15: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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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网络短视频和网络直播的内容管理,鼓励行业发展,防范打击违规行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新化县委网信办决定对全县网络短视频平台账号和网络直播平台账号进行登记备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登记备案时间

2021年7月26日--9月26日。

二、登记备案范围

注册地为新化县行政区域内的用户账号。

三、登记备案对象

在抖音、快手、视频号、哔哩哔哩等短视频平台或直播平台注册账户粉丝量超过1000以上的。

四、登记备案材料

1.机构登记备案需要的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2.个人登记备案需提供建立者、管理者、使用者身份证;

3.机构或个人须填写相关备案信息登记表。

五、登记备案方式

请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委网信办现场填写登记备案表,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附后。

六、相关要求

1.各平台运营者要高度重视此次备案登记工作,备案登记信息应确保真实、有效、规范、完整,对延时不报、未主动登记履行备案的、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一经查实我办将根据互联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并欢迎广大网民进行监督。

2.集中登记备案结束后,粉丝量新达到备案标准的平台账号用户要在达标后30天内到新化县委网信办登记备案。对达到要求且拒不履行备案登记手续的用户和公司,县委网信办将视情节采取约谈或协调有关部门与网络平台对其限制发布、永久关闭等处置措施。

3.平台备案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备案人需在30日内申请办理备案变更,并提交备案变更申请,说明变更事项及内容;永久停止服务的,应自服务停止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备案。

七、县委网信办地址及联系人

地 址: 新化县政府大楼10楼1020室

联系人: 刘粤军

联系电话: 15773818489,0738-3238030

微信号: 15274889991

新化县委网信办

2021年7月21日

来源:新化新闻网

编辑:曾斌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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