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工具
9月14日13时许,新化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维山乡山上非法狩猎。接警后,新化森林公安民警立即出警,在维山乡官庄村盘查到一辆面包车,并查获蛙类9只、竹鸡3只及疑似非法狩猎作案工具若干。
经查,车辆驾驶人曾某东、乘坐者刘某湘两人于9月14日11时许在新化县维山乡官庄村非法猎捕野生鸟类3只,野生蛙类9只。经聘请专家鉴定,所猎获的9只蛙类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虎蚊蛙。曾某东、刘某湘已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新化新闻网
作者:邹文君
编辑:曾斌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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