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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40年|忠诚铸检魂,风雨壮歌行

来源:新化新闻网 作者:王辉 编辑:曾斌初 2018-12-12 16: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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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召开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新化县人民检察院荣立集体一等功。

“新化县人民检察院被高检院记集体一等功,这份殊荣是对我们的关心,更是对我们的肯定。五年来,在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以奋发有为的状态、敢为人先的斗志、开拓进取的精神,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显成效’的工作思路,成功打造了‘五大品牌’,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新化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加新说。

李加新表示,这份殊荣是激励,更是鞭策。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建促队建,锻造过硬检察队伍;进一步服务中心大局,突出打好“三大攻坚战”,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提升法律监督的刚性,推动业务工作协调发展;进一步适应改革新要求,找准适合新化检察发展的路子,续写新时代新“品牌”;进一步强化检务保障,加快两房建设,借力“互联网+”,打造智慧检务。院党组将继续带领全院干警坚守初心,恪守使命,立足岗位,积极履职,努力答好新时代的新考卷。

新化县检察院曾经是检察系统的“老先进”,2006年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次“双先”会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但是在随后一段时间,落后为省级“帮扶院”。2013年以来,新一届院党组班子率领全院干警围绕创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目标,努力打造管理品牌、服务品牌、反腐品牌、监督品牌、质量品牌,实现检察工作新飞跃,续写新化检察新辉煌。自2014年起连续4年被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2017年被湖南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湖南省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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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政治思维,打造管理品牌

一个强有力的班子是一支队伍战斗力的力量之源。新化县检察院狠抓班子建设不放松,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立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暨责任心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33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2次,进一步统一了班子思想,强化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努力建设了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勇于担当、善于创新”的一流班子。

在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下,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化检察队伍初具规模,一大批优秀检察人才脱颖而出,先后有37名干警被荣记二等功和三等功,59名干警被各级党委政府予以嘉奖,五年来无一名干警出现违纪违规情况,纪检监察工作连续五年被评为市、县先进。

在“从严治检”的同时,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从优待检”措施,持续推进检务保障工作,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多方协调,争取上级支持,完成了公租房建设,启动“两房建设”,检察技术工作连续七年全市先进,2017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技术工作先进集体,检务保障工作也荣获全省先进并作典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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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大局思维,打造服务品牌

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引领全院干部职工树立大局意识,创新思路,锐意进取,突出特色,着力打造创新机制,更加完善内部管理,更加 规范服务保障的创新型检察院。

近年来,该院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区域发展大局中来定位、谋划和推进,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市院关于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经济建设十项措施等规定,坚持把是否促进和保障经济发展作为执法办案的重要标准、量尺,进一步完善“除虫护花”机制,该院对7个涉案企业进行了细致的经济影响评估,对4名企业相关负责人变更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企业的正常运营。

五年来,依法批准逮捕强买强卖、强行阻工、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3件161人,提起公诉58件111人。该县前进食品厂业务员刘登辉侵占企业资金50余万元,新化县院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帮助企业整章建制,切实维护了涉农龙头企业利益。坚持严惩刑事犯罪不松劲,突出打击重点,审查批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等8类严重刑事犯罪,提起公诉838件995人,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重拳打击了一批地方黑恶势力,广泛赢得了当地人民群众的点赞,有力维护了新化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多次被地方党委政府表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雷霆行动先进单位。

坚持把人民群众放在最高位置,创造性建立了“乡镇检察联络员”制度,打通检察工作“最后一公里”。坚持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民生民利,立案查办涉农惠民、民政资金管理等民生领域贪贿案件31人,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引发社会矛盾的犯罪,办理该类案件161人。五年来受理各类来信来访368件,受理举报线索80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4件,信访件已全部解决到位,做到了检察环节无赴省进京上访案件,2017年被最高检表彰为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同时,深入开展精准脱贫攻坚,实行结对帮扶,探讨脱贫措施,落实脱贫成效,该院帮扶的贫困村凤塘村已有32户138人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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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廉政思维,打造反腐品牌

忠实履职,体现担当。该院牢记宪法与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使命,把握“规范、理性、文明”的司法内涵,把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作为工作重点,坚持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和诉讼制度改革,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察等部门合作,努力形成反腐败合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实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目标,提升司法公信力。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5件95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6人,科级干部12人,大案、要案占比率达到65%,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先后参与查办了“衡阳破坏选举案”、益阳市原市委书记马勇滥用职权系列等一批全国、全省有影响的案件,并办理了最高检督办的涟源市祖保煤矿“2·14”特大事故案、省院交办的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特大受贿案等重大案件。

2013年,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均被荣记集体三等功,反渎职侵权局被评为全省先进集体,连续多年全市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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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法治思维,打造监督品牌

天下社稷,民心为贵。怀爱民之心,尽卫民之责,办利民之事是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鱼水情怀。

该院始终把法律监督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围绕新时代人民群众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需求,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检察监督工作成效显著。

五年来,共立案监督84人,监督撤案85件,追捕73人,追诉34人,抗诉7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0件。2016年该院立案监督的已过追诉时效的刘新权涉嫌故意杀人案被中央电视台、湖南日报等主流媒体相继报道。开创的“四位一体”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得到最高检肯定,经验材料被全文转发,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连续五年全市先进,驻看守所检察室连续两届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2017年办理的“李安平、胡喜和民间借贷纠纷审判违法检察建议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优秀案件。

突出匠心思维,打造质量品牌

办好每一起案件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新化县人民检察院依托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教育自律、制度约束、风险预警、过程监控、案件查究“五位一体”内部监督制约建设,用“工匠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作为全市最大的基层检察院,五年来共受理批准逮捕案件3075件3938人,受理公诉案件3645件5213人,受理数占据全市三分之一以上,所办案件无错捕、错诉、漏捕、漏诉现象,审结率及准确率均达100%,实现了五年零无罪案件、零错捕案件、零安全事故、零涉检上访、零公安机关复议。

所有的荣誉,仅仅是这支光荣而有战斗力队伍的一个又一个脚印;所有的业绩,都是为了不辜负人民群众对于检察工作的信任。这既是责任,更是动力,推动着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潮头放歌,破浪前行。

风正潮平,自当破浪扬帆;任重道远,更需策马扬鞭。新时代,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创先争优、锐意进取,守望着梅山大地上的公平正义;更加奋发有为、与时俱进,守护着一方国泰民安,在推进法制建设过程中,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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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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