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
新文明委〔2017〕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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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新化县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化经济开发区、上渡办事处党工委、管委会,国有林场,驻新各单位,县直各单位:
为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不断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水平,根据新化县文明委《关于印发〈新化县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文明委〔2017〕8号)和《新化县文明委2017年全体会议纪要》(新文明委〔2017〕7号)、《新化县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新文明委〔2017〕9号)等文件精神,新化县文明委将于今年年底评选、表彰一批文明乡镇、文明单位和文明标兵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凡在创建文明乡镇工作中成绩突出,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乡镇,均可参加新化县文明乡镇评选。
2、凡在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中成绩突出,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建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或工会基层组织的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参与新化县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评选。
二、评选条件
新化县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的评选条件按照《新化县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新文明委〔2017〕8号)文件中规定的条件执行,2016年以前的县级文明单位(乡镇)自行消失。
三、评选名额
全县评选文明乡镇3个,文明单位10个,文明标兵单位2个。
四、评选办法
1、申报文明乡镇的按程序申报。
2、申报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的,征求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再向县文明办申报。
3、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申报审批表,撰写工作情况介绍材料,并于2017年8月31日前将申报审批表和工作情况介绍材料报新化县文明办,逾期未报者,不得参与评选。
五、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文明乡镇、文明单位和文明标兵单位,由中共新化县委、新化县人民政府发文授予荣誉称号,并按照《新化县文明委2017年全体会议纪要》(新文明委〔2017〕7号)等文件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附件:1、新化县文明乡镇申报审批表
2、新化县文明单位申报审批表
3、新化县文明标兵单位申报审批表
新化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7月20日
附件1
新化县文明乡镇申报审批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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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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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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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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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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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所获乡镇以上荣誉 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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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情况 简介 (一 千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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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情况简介(一千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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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文 明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工作情况简介包括:1、单位基本情况;2、主要业务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详细情况另附2000-3000字以内材料,表格和材料一式三份)。
附件2
新化县文明单位申报审批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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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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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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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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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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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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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所获县以上荣誉、 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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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情况 简介 (一 千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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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情况简介(一千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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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 主管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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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文 明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工作情况简介包括:1、单位基本情况;2、主要业务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详细情况另附2000-3000字以内材料,表格和材料一式三份)。
附件3
新化县文明标兵单位申报审批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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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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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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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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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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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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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所获县以上荣誉、 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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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情况 简介 (一 千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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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情况简介(一千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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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 主管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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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文 明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工作情况简介包括:1、单位基本情况;2、主要业务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
和经验(详细情况另附2000-3000字以内材料,表格和材料一式三份)。
编辑:曾维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