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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化县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编辑:曾维峰 2017-07-14 17: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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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新化县委宣传部文件

  新化县文明办

  新化县文体广新局

  新化县教育局

  新化县民政局

  新化县科协

  新文明办〔2017〕1 号

  

 

 

  ★

  关于印发《新化县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

  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县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7部门《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和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8部门《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通知》及《娄底市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办法》(娄文明办〔2017〕1号)要求,我县制定了《新化县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办法》,经报县文明委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新化县委宣传部 新化县文明办

  新化县文体广新局 新化县民政局

  新化县教育局 新化县科协

  2017年2月 17 日

  新化县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

  服务活动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7部门《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8部门《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通知》及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6部门《娄底市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办法》(娄文明办〔2017〕1号)要求,积极发挥公共文化设施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作用,切实做好我县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现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图书馆、文化馆和纪念馆等为平台,稳步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广泛吸引志愿者参与文化志愿服务,发展壮大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打造志愿服务品牌,为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建设小康新化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2、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树立红色阵地意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结合融入文化志愿服务,引导人们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突出爱国主义主旋律,用公共文化场馆的精神财富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大力宣传中华民族的光荣历史、优秀文化和科技成果,继承革命文化传统,引导人们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

  坚持示范带动。立足公共文化设施实际,自上而下、逐次推进,率先搞好我县文化场馆的志愿服务,抓点带线、以线促面,建立示范带动机制,建设一批活动规范有序、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影响力强的示范单位,为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志愿服务树立榜样和标杆,示范带动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服务项目健康发展,促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坚持改革创新。把支持和发展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纳入文化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化志愿服务内容和形式创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特色,打造品牌。深化文化志愿服务管理模式创新,鼓励志愿者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提高志愿服务效率,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3、工作目标:到2017年,基本做到全县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全覆盖。公共文化设施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志愿服务组织充满活力,志愿服务站点发挥作用,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成为全社会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品牌、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窗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做到开放日就有志愿者,场馆内随处可见志愿者。

  二、队伍招募

  1、志愿者服务内容。公共文化设施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和知识、技能、体力等,在公共文化设施提供志愿服务的个人。公共文化设施志愿者一般从事三类服务:一是社会教育,主要是讲解导览、公共教育、文化活动等;二是专业服务,主要是参与文创开发、藏品登记、专业研究、文献翻译、陈列展览等;三是辅助管理,主要是行政运行、信息咨询、环境秩序维护等。公共文化设施要根据志愿服务的需要,及时发布招募信息,明确志愿服务所需的条件和要求,组织开展经常性招募和临时性招募,使志愿服务有人做、做得好。

  2、志愿者招募范围。公共文化设施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招募社会志愿者,也可招募本单位职工利用工余时间参加志愿服务。鼓励面向社会招募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志愿者,发挥他们时间充裕、服务热情高、生活阅历丰富的优势,形成公共文化设施志愿者的稳定力量。鼓励从文化单位、研究机构、专业院校招募志愿者,支持专家学者和社会知名人士积极参与,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支持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及其志愿者队伍,协同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志愿服务、培训和管理。倡导青少年学生到公共文化设施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培养志愿服务意识,提高社会实践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在校学生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原则上应由学校统一组织。

  3、志愿者招募条件。公共文化设施志愿者一般应年满18周岁,具备与从事志愿服务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身体条件、服务时间、服务技能和人文素养,能够参加志愿服务培训及相关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工作负责,热情礼貌,友好协作。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经其监护人同意或由其监护人陪同,可参加与其年龄、身心状况相适应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应在招募注册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服务技能、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

  4、志愿者培训管理。公共文化设施要根据志愿服务要求,以提升志愿者素质和能力为重点,组织学习培训,开展研讨交流,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志愿者骨干的培养,使他们成为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的中坚力量。跟踪掌握志愿者接受培训、参加服务的情况,评估服务效果,及时改进提高,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的有效衔接。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尊重志愿者意愿和劳动成果,保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吸引和留住优秀志愿者。

  三、具体任务

  1、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公共文化设施可根据志愿服务需要,经单位领导机构同意,在本单位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公共文化设施成立的志愿服务组织可以申请成为已登记志愿服务组织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接受其规范指导和工作支持。达到登记条件的,可向民政部门申请依法登记。鼓励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组织的启动成立、初期运作、项目开发、合作交流等,帮助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能力。

  2、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公共文化设施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志愿服务站点,搭建志愿服务平台。已经建立志愿服务站点的单位,要充分发挥站点作用,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志愿服务管理制度,编写志愿服务手册或服务指南,为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基本遵循和依据。要安排工作人员做好志愿服务的组织、管理和保障,引导志愿者与公共文化设施工作人员协同配合,合力提高服务效能。

  3、坚持项目化运作。把面向群众、服务社会摆在首位,结合公共文化设施自身特点,精心设计开展志愿服务项目。项目定位要准确,紧密结合志愿服务对象的需求,合理安排志愿服务内容和志愿者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志愿者招募要精准,明确每一个岗位对志愿者知识、技能、年龄、教育背景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岗位上,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项目实施要规范,运用管理制度规范志愿者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打造品牌项目,扩大志愿服务社会影响。

  4、积极拓展服务范围。要立足单位、聚焦服务,不断拓展志愿服务领域,扩大志愿服务覆盖面。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开展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生活困难群众的志愿服务,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鼓励公共文化设施与大中学校结对子,成为大中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基地,设计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志愿服务项目。倡导公共文化设施加强社会合作,组织志愿者走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举办知识讲座、巡回展览、文艺演出、阅读推广等,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积极探索“互联网+志愿服务”,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助推志愿服务专业化、特色化和精准化。鼓励符合规定条件的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组织,积极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筹备。2016年2月10日前,县文明办通过调研制定方案,并确定全县公共文化设施场所名单(见附件1)。各系统、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全县方案要求,按照全县统一下发的建设标准(见附件3),分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三大类别建立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并做好志愿者招募工作,首批各站点招募志愿者不少于20名。

  第二阶段:上报汇总。2017年2月18日前。各系统、各相关部门分类统计后,报县文明办汇总造册(见附件4)。县文明办将会同相关部门逐一对各种不同类型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社会公示。2017年3月中旬前。全部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汇总造册,在新化文明网进行公示,就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创建文明县城绩效考评。

  第四阶段:评先表彰。2017年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前,县文明委就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召开经验交流会,集中展示推介工作成果,表彰一批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站点和先进个人。

  评优条件:

  1、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七个有”的标准落实情况良好:①有组织(成立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②有站点(设置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③有制度(建立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者招募、培训、服务、激励、保障、考核等管理制度)、④有项目(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⑤有标识(统一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标牌、服装等)、⑥有台帐(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有详细记录和资料)、⑦在《湖南志愿服务网》有团队注册与活动发布,全年发布活动不少于6次。

  2、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除具备娄底市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的基本条件以外,其志愿服务团队、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项目均应在《湖南志愿服务网》注册,并在以下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①有良好效果,便民利民服务对象满意度高,评价良好。②有广泛影响,关注度高、吸引力强、辐射面广。③有成果经验,推广价值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化县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力

  副组长:谢 聪

  成 员:罗随厚、苏国元、刘新平、袁华新、邹剑宏

  鄢雄芳、邹静如、奉新元、陈美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邹静如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奉新元任办公室副主任。

  2、明确工作职责。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部署,把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纳入学雷锋志愿服务总体工作,统筹安排、共同推进。文明办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行政管理工作职责,宣传、教育、文化、文物、科协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宣传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进行表彰奖励,积极营造支持和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

  3、发挥示范作用。发挥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首批3个示范单位作用,逐一明确志愿者数量、岗位、条件和报名方式,在媒体公布,形成社会声势,广泛吸引志愿者参与,激励示范单位发挥带头作用,走在前列。评选表彰一批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站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公共文化设施的党政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作出表率,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公共文化设施行业组织和志愿者协会要发挥好联络协调作用,推动行业性和区域性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促进地区间文化志愿服务协同联动,形成合力。

  4、完善制度建设。完善志愿者注册机制,依托全县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志愿者注册制度,保护志愿者个人隐私。健全志愿服务考核激励机制。公共文化设施要建立和完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开展以志愿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评价,调动和保护志愿者的积极性和服务热情。采用统一的内容、格式和记录方式,及时、完整、准确记录志愿者参加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的信息,规范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做好志愿者星级认定工作。要充分体现志愿服务自愿、无偿、利他、平等的特点,建立志愿者嘉许制度,褒扬和嘉奖本单位招募的优秀志愿者,积极探索优秀志愿者激励回馈制度。按照“谁证明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志愿服务虚假证明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

  5、加强保障支持。公共文化设施要将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纳入事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保障措施和支持措施,促进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扎实推进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志愿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水平。要保障志愿者必要的工作条件,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根据志愿服务活动的需要,为志愿者提供适当的交通、误餐等补助,购买必要保险、提供基本保障,切实维护志愿者的正当权益。

  6、统一形象标识。按照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委、省志工委要求,我县各公共文化设施的对外宣传、志愿者招募和场馆内文化氛围营造等活动,统一使用湖南志愿服务标识。全县公共文化设施志愿者服装请各相关单位参照设计标准自行订制(见附件2)。

  各单位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情况要及时上报县文明办,并加入省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QQ群,及时了解工作部署。

  联系方式:奉新元:3238022 18873819793

  147129335@qq.com

  湖南省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QQ群:596667114

  附件:

  1、新化县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单位名录(首批共3家);

  2、中国志愿服务、湖南志愿服务标志、志愿者马甲式样;

  3、新化县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工作标准;

  4、新化县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情况汇总表。

  附件1:

  新化县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单位名录

  (首批共3家)

  罗盛教纪念馆、新化县图书馆、新化县文化馆

  附件2:

  湖南志愿服务标志

  志愿者马甲式样(任选一款)

  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QQ群: 596667114

  入群获取标志及式样彩色图 联系电话0731-88667114

附件3:

新化县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工作标准

序号

类别

建站标准

志愿服务项目

便民利民设施

责任单位

1

图书馆

1.有明显的站点标识和志愿服务组织机构;2.统一使用湖南志愿服务标识,着统一的公共文化设施志愿者服装;3.有相对固定的服务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服务设施;4.有一支相对稳定以党团员骨干为主的志愿服务队和志愿者队伍并建立名册; 6.有完整的活动记录本;7.有志愿服务手册或服务指南;

1、提供讲解导览、公共教育、文化活动等社会教育服务;2、提供文创开发、专业研究、文献翻译、陈列展览等专业服务;

3、提供行政运行、信息咨询、环境秩序维护等辅助管理服务;

4、拓展服务范围,面向社区、学校、单位等提供专业文化志愿服务;

5、根据实际提供力所能及的便民利民志愿服务。

1、地图;2、应急常用药箱(备有常用药品);3、针线包;4、电源插座;5、手机多用充电器;6、其他便民利民服务设施设备。

广新局、文明办

2

纪念馆

1、提供讲解导览、公共教育、文化活动等社会教育服务;2、提供文创开发、藏品登记、专业研究、陈列展览等专业服务;

3、提供行政运行、信息咨询、环境秩序维护等辅助管理服务;

4、拓展服务范围,面向社区、学校、单位等提供专业文化志愿服务;

5、根据实际提供力所能及的便民利民志愿服务。

1、地图;2、应急常用药箱(备有常用药品);3、针线包;4、电源插座;5、手机多用充电器;6、其他便民利民服务设施设备。

广新局、文明办

3

文化馆

1、提供讲解导览、公共教育、文化活动等社会教育服务;2、提供文创开发、专业研究等专业服务;

3、提供行政运行、信息咨询、环境秩序维护等辅助管理服务;

4、拓展服务范围,面向社区、学校、单位等提供专业文化志愿服务;

根据实际提供力所能及的便民利民志愿服务。

1、地图;2、应急常用药箱(备有常用药品);3、针线包;4、电源插座;5、手机多用充电器;6、其他便民利民服务设施设备。

广新局、文明办


附件4:

新化县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站点名称

基本情况(志愿者人数、服务内容、服务范围、

是否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品牌志愿服务项目等)

责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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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9

 

 

 

 

 

 

编辑:曾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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