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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审批老城区旧房改建项目的公告

来源:来源网络 作者:城乡规划局 编辑:曾维峰 2016-09-08 09: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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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严格规范老城区旧房改造按规实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根据县政府2015年关于老城区改造工作的部署,县城乡规划局将启动老城区改造规划编制工作,为了确保老城区改造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在规划没完成前,暂停对老城区的旧房改建项目进行审批,期限为一年。确属危房,可向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修缮。

  新化县城乡规划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

来源:来源网络

作者:城乡规划局

编辑:曾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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