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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保障申办流程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新化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编辑:曾维峰 2014-05-20 16: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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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请人(户主或与户主同一户口簿中登记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持户主身份证及户口簿到所在社区(村)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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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所在社区(村)对申请人的户籍、人口、收入、住房情况采取入户调查、走访邻里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后,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要出具证明(全县统一的制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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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带好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丧偶或离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属低保对象的须提供低保证和低保存折,以及社区出具的证明(全县统一的制式证明)到县廉租住房申报登记处申报、初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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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县廉租住房申报登记处每月28日将当月初审合格并进入登记的对象名单提供给有关乡镇,乡镇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在申报审核表上签字盖章),审核结果移交到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再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单位,根据公安、住建、财政、民政、人社、房管、交警(车管)、公积金中心等部门提供的档案信息,对已纳入和拟纳入保障对象的资料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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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将审查核准后符合条件的对象的名单提供给各乡镇分社区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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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将社区公式后无异议的对象报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后的合格对象名单在政府门户网上集中公式,无异议后确定为保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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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实物配租采用电脑抽签轮候的办法实施。货币补贴:前一年的已纳入保障的对象,经审核审批后,仍符合条件的,其补贴资金按季度发放。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自下一个季度起停止发放;当年新增的拟保障对象,经审核审批后,符合条件的,其补贴资金从当年第四季度起开始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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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化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编辑:曾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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