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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申报登记《证 明》样版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新化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编辑:曾维峰 2014-05-20 16: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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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 明

  县廉租住房申报登记处:

  兹有我社区(村)居民 ,现有家庭非农业人口 人,家庭在本社区(村)住房面积 平方米(无私有住房填写“零”),家庭年人均收入约 元。经初步核准,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特此证明。

  证明人(住房保障专干): (签名)

  社区(村)负责人: (签名)

  社区(村):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upload/news/201405/2014052004201843889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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