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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化县煤矿“四人联锁”驻矿监管制度》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曾维峰 2014-03-13 13: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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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政办函〔2014〕29号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化县煤矿“四人联锁”驻矿监管制度》的通知

  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各煤矿企业:

      《新化县煤矿“四人联锁”驻矿监管制度》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

  新化县煤矿“四人联锁”驻矿监管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全面落实驻矿安监员制度,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矿有人管、人管到矿”,准确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动态,有效防范煤矿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方式

  全县所有煤矿严格实行“四人联锁”驻矿监管的工作方式:即产煤乡镇安排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和2名工作人员驻矿盯守,县煤炭局安排1名懂技术的工作人员按照驻产煤乡镇煤矿安监站的监管计划,对煤矿井下现场和地面设备设施实行循环联合监管,准确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动态,有效杜绝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作职责

  (一)产煤乡镇驻矿领导干部工作职责

  1.督促煤矿企业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指令、决定。

  2.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加大安全投入,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3.组织协调驻矿工作人员合理安排驻矿时间,分工合作、轮流盯守并互相交接班,确保驻矿监管到位。

  4.督促乡镇驻矿人员和县煤炭局监管技术人员扎实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填写好《驻矿日志》。

  5.每月下矿检查不少于2次,并组织煤矿安全生产会议不少于1次。

  (二)产煤乡镇驻矿人员工作职责

  1.及时向所驻矿井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监督煤矿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煤矿安全生产指令、决定。

  2.监督停产整顿煤矿严格按照审批的整改方案控制下井人数,确保煤矿停产整顿到位。

  3.监督煤矿按要求抓好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安全检查、安全例会和调度室值班、值守等重要制度的落实。

  4.驻矿工作人员要合理排班、轮流盯守,确保驻矿监管到位,每月参加煤矿班前会次数不少于6次,按要求参加煤矿安全生产例会,及时填写《驻矿日志》,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驻矿监管情况进行汇总,写出书面小结,连同上月《驻矿日志》装订报送县攻坚办。

  (三)县煤炭局驻矿技术人员工作职责

  1.及时向所驻矿井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监督煤矿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煤矿安全生产指令、决定。

  2.在产煤乡镇驻矿领导和煤矿安监站的统一安排下,全面负责督促煤矿井下各大系统的完善和地面的技术管理工作,从采、掘、机、运、通等方面对所驻煤矿实行日常安全监管,重点时段对重点区域、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重点监管,及时排查井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准确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状况。

  3.对煤矿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指导、督促煤矿落实整改,对难以落实的违法行为及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处理。

  4.监督煤矿企业做好安全培训,督促煤矿及时送培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5.每月下井检查不少于2次,地面检查不少于3次,参加煤矿班前会或安全生产会议不少于4次并做好记录,及时对煤矿监管情况进行总结,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监管情况书面上报攻坚办。

  三、考核管理

  1.产煤乡镇驻矿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管理、调配;县煤炭局监管技术人员由煤炭局统一管理调配。产煤乡镇驻矿工作人员和县煤炭局监管技术人员要在驻矿领导干部的统一安排下加强业务整合,形成团队监管、协调监管、合力监管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分工合作、信息共享、互相交接班等工作,确保驻矿盯守和安全监管不出现空档。

  2.所有驻矿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及团队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具体奖罚方案由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煤炭局根据实际情况制订。

  3.各煤矿必须积极配合,为驻矿人员安排一间专门的驻矿值班室,设立安全生产“三违”举报箱,并为驻矿人员提供必要食宿方便。

  4.驻矿领导和驻矿人员如发生异动,相关单位必须将异动后的人员名单以书面的形式及时报送攻坚办和煤安整治办(办公地点设县煤炭局,联系人:刘朝庆,联系电话:13637384498)。

  5.对驻矿落实情况和安全监管情况由县煤安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牵头,组织督查室、安监、纪检监察、煤炭等部门工作人员每月开展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暗访,对驻矿不到位、履职不到位的相关人员采取通报批评等多种方式严格问责。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曾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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