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新闻网讯 6月13日,新化县召开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工作推进会,切实解决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照护难、负担重”问题。县残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和集中照护机构负责人参加。
会议提出,根据《新化县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申请人年龄在16至59周岁,具有新化县户籍且实际居住在新化区域范围内;持有一级或二级肢体、智力残疾人证(含多重残疾);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评估为失能且家庭欠缺照护能力;无暴力倾向、传染病及精神疾病等不宜集中照护情形;本人或监护人自愿申请并承诺按协议缴费(1630/月)。符合条件的入住者,单人低保对象每月补助500元,整户低保对象每月补助800元,补助通过“一卡通”发放。
在申报流程方面:申请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乡镇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低保证明等)。乡镇初审后报县残联复核,并由专业机构评估自理能力及健康状况,符合条件的公示7天。通过审核者自愿选择县内定点机构入住,签订四方协议明确权责后即可入住。入住满30日后,凭缴费凭证可申领补助,补助从入住当月计发。目前,已有阳光家园托养服务中心、洋溪养老服务中心、上渡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游家镇养老服务中心等机构纳入首批集中照护机构,可由照护对象自主选择入住。
县残联负责人表示,各乡镇及集中照护机构要压实责任,加强政策宣传,优化个性化服务,严格资金监管,守住安全底线,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来源:新化新闻网
编辑:曾斌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