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将全县防汛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新化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预报和我县汛情发展趋势,按照《新化县防汛应急预案(2024年)》的规定,县防指研究决定,自7月28日18时起,将防汛应急响应由IV级提升至Ⅲ级。
全县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压紧压实防汛抗灾工作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包保责任,各级防汛责任人要迅速到岗到位,加强预报预警、值班值守、提醒叫应和信息报送,强化队伍物资各项准备,增派技术力量下沉乡镇村组巡查指导。突出抓好工矿企业、在建工程和道路交通安全,全力做好山洪及地质灾害防御、中小河流洪水防范、水库山塘防守、城镇防洪排涝,及时开展应急处置,提前组织转移危险区群众,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做到不垮一堤一库一坝,全力确保安全度汛。
附件: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新化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28日
附件
防汛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一、防汛值班:县防指副总指挥带班,县防办主任参加值班,县防办常务、相关副主任值班,优化调度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力量,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雨、水、工、险、灾等情况,随时向县防办主任报告有关情况。
二、防汛会商与组织:县防指副总指挥主持防汛会商作出相关工作部署,强化汛情灾情监测及相关工作指导,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市防指报告,并通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必要时,组织专题会商。
三、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落实相关工作,及时将重要情况报县防指。由县防指协调,应急、水利、民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派出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重灾区指导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县人武部、武警新化中队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兵力集结待命。
四、应急调度:县防指副总指挥坐镇县应急指挥中心,县防办主任、常务副主任参加调度值班,根据灾险情的严重程度和相关要求,做好人、财、物、水库等调度工作。相关乡镇按照规定,做好人、财、物及水库等防洪工程调度工作。
五、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加强值班值守,党政主要领导实行“AB”角坐班带班和现场指挥制度;各级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通信保持24小时畅通;水库(水电站)、骨干山塘、病险山塘、尾矿库、城镇易涝点、地质灾害隐患点、中高风险切坡建房户、山洪灾害易发区责任人开展防汛巡逻查险及抢险工作,并将重要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县防办及县人民政府。
来源:新化新闻网
编辑:曾斌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