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公开征集信访领域涉黑涉恶
违法犯罪线索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信访领域涉黑涉恶行为,面向全县公开征集违法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重点范围
(一)牵头煽动操纵信访闹事。长期充当信访领域“挑杆扛旗”人员,煽动、串联、拉拢、组织不明群众开展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缠访闹访,幕后策划群体性事件,制造负面影响,借机谋取个人或团伙不正当利益的人员及势力团伙。
(二)专业代办牟利操纵信访事项。以有偿服务为目的,为信访对象出谋划策、策划信访流程、指导缠访闹访手段,违规代写信访材料、申诉举报文书,收取高额费用或者签署回报协议代办各类信访事项,制造信访乱象非法牟利、操控信访事态走向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违规提供涉访便利助势闹事。为信访人员非法提供信访动态、内部信息等涉密文件资料,私自提供场地用于信访人员聚集串联、商议闹事、抱团造势,助推矛盾升级、扰乱正常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的涉黑涉恶及违法违规行为。
(四)其他涉访涉黑涉恶行为。其他以信访为载体,制造谣言、蛊惑人心,扰乱机关单位正常办公秩序、破坏基层社会治理、危害公共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涉黑涉恶、违法违规乱象及犯罪线索。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7年7月30日。
三、举报渠道
(一)线上举报。可扫描公告末尾举报二维码,进入举报端口提交相关线索。
(二)电话举报。线索举报电话:0738-3238188(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受理)。
(三)信件举报。邮寄地址:新化县信访局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新化县信访局206办公室),邮编:417600,信封请注明“信访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字样。
(四)邮箱举报。可通过官方专用举报邮箱提交线索,举报邮箱:xfj201700@163.com,邮件请注明“信访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并详实写明举报线索相关内容及个人联系方式。
(五)现场举报。可直接前往新化县信访局206室,实名举报相关违法线索(联系人:杨娜,电话:13786832343)。
四、线索征集注意事项
举报人可通过上述投诉举报渠道进行举报。鼓励实名举报,请注明举报人姓名、联系电话、详细住址,便于及时反馈线索核查办理情况;匿名举报请尽可能详实提供线索细节。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恶意举报,对诬告陷害他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特此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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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信访局
2026年10月31日
来源:新化新闻网
编辑:曾斌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