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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化县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协调联络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新化新闻网 编辑:曾斌初 2020-09-15 21: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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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突环办发〔2020〕1号

关于印发《新化县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协调联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新化高新区,国有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新化县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协调联络工作方案》已经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配合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化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配合环保督察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

新化县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协调联络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以下简称: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各项准备工作和督察组进驻后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市配合环保督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和《娄底市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协调联络工作方案》的要求,扎实做好省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下沉我县督察期间的各项工作。以“回头看”为契机,全面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交办问题和有序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等相关任务的整改落实,切实解决我县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升全县生态环境质量。

二、组织机构

新化县突出环境问题和配合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与省督察组衔接、沟通并接受督察组交办的各项任务;负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请示报告工作;负责调度、指挥配合督察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资料文件组、信访处理组、宣传舆情组、下沉督察配合组、专项督察对接组、督办问责组、后勤保障组、安保维稳组等9个专项工作组,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具体为:

总协调人:邹谊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总协调人:王沅资县政府正处级干部

李 毅 县政府办副主任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王沅资县政府正处级干部

副组长:刘声扬 县委办副主任

谢自明 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向忠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邹石飞 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袁志纯 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副局长

组员:刘玉龙县委总值班室主任

罗 兴 县政府研究室主任

李思佳 县政府办秘书组组长

蒙昌余 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办公室主任

谢 霞 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督查办主任

联络员:蒙昌余(13407487885)

工作职责:负责对接省环保督察组综合协调工作及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事项的调度、督查和工作协调;安排省督察组与县主要领导沟通、走访问询、个别谈话的协调和落实工作;负责省环境保护督察见面会、动员会、反馈问题工作会议及相关工作;负责各类材料的起草、报批、印发、报送及各类会议相关材料等支撑资料的起草和发放工作;汇总各专项工作组情况,上报县协调联络组;完成县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资料文件组

组长:李毅县政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袁志纯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副局长

组 员:康 彦 热线办主任

阳洪涛 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四级主任科员

刘 慧 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工作人员

彭 波 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工作人员

联络员:阳洪涛(13762815756)

工作职责:负责省环保督察组调阅资料的收集、汇总、转交、建档和留存工作;完成县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问题交办核查组

组长:谢自明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用仁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副局长

组员:伍前民娄底市新化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杨卓鹏 新化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负责人

伍新花 新化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负责人刘 理 新化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负责人苏洪波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工作人员

联络员:伍前民(15973853618)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省督察组转交信访问题办理规程和方案;抽调人员接听信访电话、拆阅整理信访信件等工作;协助省督察组做好来电来信登记工作;负责省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问题交办、督办工作,抓好边督边改工作的落实;汇总并及时报送信访问题查处、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制定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处置应对工作;完成县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宣传舆情组

组长:曹曙初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袁志纯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副局长

李三梅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组员:李佳茜县外宣办副主任

曾维峰 县委网络办负责人

邹益泉 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法规宣传股股长

金 铮 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工作人员

联络员:邹益泉(15073878699)

工作职责:严格按照省环保督察组的要求和规定,负责省环保督察组从进驻我县到开展实际督察工作全程,尤其是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引导媒体正确开展宣传报道,协助主流媒体发布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督察“回头看”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方式;在县政府网站设立专栏、县级主要报纸设立专版,及时公开边督边改情况和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投诉案件的查处、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的报道工作;制定网络舆情方案,做好省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期间环保舆情和督察舆情的监控引导、及时收集分析网络舆情动态,编发舆情专报;对涉及环境保护的网络舆论所述事项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正面回应,负责公开事实真相及处理结果;负责完成县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下沉督察配合组

组长:谢自明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用仁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副局长

康升旗县科工信局党组成员

伍学宗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邓宏陆县住建局副局长

曾繁洪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田武高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虹林 县林业局主任科员

杨逢春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伍前民娄底市新化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顺军 娄底市新化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

组员:刘 璞 娄底市新化生态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杨卓鹏 新化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负责人

伍新花 新化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负责人

刘 理 新化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负责人

联络员:杨卓鹏(13973875366)

工作职责:负责下沉督察的陪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下沉督察信息,按时向综合协调组报送下沉督察日报;负责现场监测工作;负责完成县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专项督察对接组

组长:袁志纯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伍学宗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曾繁洪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杨益民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组员:伍锡丛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污染防治股股长

伍子锋 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工作人员

联络员:伍锡丛(13973872818)

工作职责:负责对接省环保督察组开展的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完成县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督办问责组

组长:刘化忠县监委委员

副组长:谭运来 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谢杰平 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组员:刘东育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总工程师

肖志红 政府督查室主任

陆如峰 县委督查室副主任

曹 曙 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党建办主任

联络员:曹 曙(15973819711)

工作职责:负责对省环保督察组交办重点信访件、暗访组曝光案件和县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交办重点案件开展督办问责工作,根据调查结果,实施问责处理;对涉嫌违法行为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负责完成县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后勤保障组

组 长:张卓艳 县政府办后勤财务组组长

副组长: 刘东育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总工程师

组 员:姜跃辉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陈代富 县卫健局副局长

刘义忠 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人财股股长

联络员:刘义忠(13873835657)

工作职责:负责保障督察工作经费,将督察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制定接待方案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编印《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新化工作手册》、《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新化协调联络工作手册》,制作通行证件;负责省督察组食宿安排、办公设备和生活用品保障工作;负责保障省督察组工作间、会议室和用车需要;负责在省督察组驻地设立医疗保健点,做好督察期间所有工作人员的医疗保健工作;保障人员的工作场地、设备及食宿安排保障;协调省督察组下沉我县督察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县协调联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安保維稳组

组 长:伍大勇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副组长:罗忠亿 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党组成员

组 员:罗宇文 县委政法委员

罗光旺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康徽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工作人员

联络员:康徽(13973852010)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上访群众的接访工作预案,处理驻地群众信访问题;做好省环保督察组驻地和外出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完成县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进驻前主要准备工作

1、全面梳理排查我县中央、省交办督办及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2017 年中央环保督察和 2018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件整改情况、审计署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2019 年全国人大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中央及省领导批示问题整改情况等。二是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2018年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以及日常督察、专项督察等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三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2020 年夏季攻势 ”重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较差、环境质量全省排名靠后的县市区,以及“2020 年夏季攻势”安排部署的中央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年度整改任务,近年来重复投诉信访件等。四是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包括监管能力建设、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等。(责任单位:文件资料组负责)

2、组织召开迎检工作动员会,部署全县迎检准备和配合督察的重点工作及相关要求。(责任单位:综合协调组负责,文件资料组配合)

3、向县委、政府报告省对我县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的部置安排和相关要求,提出需县委、政府层面做好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责任单位:综合协调组负责)

4、代拟县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参加动员会、汇报会、碰头会的讲话材料初稿,代拟《新化县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协调联络工作方案》。(责任单位:综合协调组负责)

5、按照有关要求选定省环境保护督察组驻地、安排督察组食宿、办公场所、车辆保障、安全保卫等,于督察组进驻前完成。(责任单位:后勤保障组、安全维稳组责责)

6、信访受理准备。选配接听举报电话人员,组织开展有关培训并登记造册,由督察组安排从事督察期间举报电话接听工作。(责任单位:信访处理组负责)

7、制定新闻媒体报道方案。协调安排县内主要新闻媒体报道动员会情况,准备动员会新闻通稿,通过县委和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督察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方式,并公布督察组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联系电话注明督察进驻起止时间和每天接听电话的具体时间(8时至18时)。(责任单位:宣传舆情组负责)

(二)进驻后主要工作

1、按照县迎检方案的有关要求,调度全县力量全力做好省环保督察组的服务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后勤保障组、安全维稳组负责)

2、及时提供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和档案资料。(责任单位:文件资料组负责)

3、每天安排有关领导和人员值班,随时接受督察组任务交办,及时对任务进行分办、督办并反馈。(责任单位:信访处理组负责)

4、协调省环保督察组进驻、下沉督察到我县现场检查核查工作。(责任单位:现场督察组负责)

5、省环保督察期间信访投诉件接收、转办和查处及反馈处理情况,配合查处信访交办问责案件。(责任单位:问题交办核查组、督办问责组负责)

6、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责任单位:宣传舆情组负责)

7、督察结束后,跟踪落实督察组发现的问题及交办的事项,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汇报整改情况。(责任单位:综合协调组、资料文件组、信访处理组、后勤保障组分工负责)

四、工作机制

(一)联络机制。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参照成立配合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联络机构,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亲自抓,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坚决做好配合督察有关工作,确保督察工作有序开展。

(二)会议制度。督察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召开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9个专项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和相关人员参加,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各专项工作组可适时召开碰头会,及时传迗上级指示,研究推进有关工作。

(三)工作报告制度。自省督察组进驻之日起,各专项工作组要协同配合,高效运作,综合协调组要及时调度工作完成情况,重要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值班制度。省督察组进驻期间,驻地设置值班室和值班电话,每天安排1名带班领导和2名工作人员值班。带班领导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轮流担任,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值班工作由综合协调组成员和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有关人员负责,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

(五)沟通联络制度。督察期间,各专项工作组确定1人作为本组联络员,确保工作无缝对接,有序推进。

(六)请销假制度。督察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一律向本专项工作组组长请假,并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五、工作纪律

(一)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按照省环保督察组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配合工作。在向督察组提交报送资料时要确保高效及时和内容准确,在督察组走访问询和个别谈话时要确保提前到达等候和全面真实客观反映情况。

(二)所有配合督察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督察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服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工作组统一调度指挥,集中办公。各工作组成员必须按时到岗、全程保障,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不得空岗,不得迟到和早退。

(三)各专项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工作组成员必须自觉接受组长的调配,认真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不落实分配的工作任务。

(四)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廉政纪律,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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