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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相关工作的通知

编辑:曾维峰 2018-09-13 11: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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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场、区)、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文明办〔2018〕5号文件)和市文明办、市民政厅、市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落实〈关于在全省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娄文明办〔2018〕5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合力推进工作。为扎实开展全县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整治工作,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文明办成立全县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联合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办公室”),由县文明办负责联合办公室日常工作。联合办公室会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及“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场、区)、县直各单位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各乡镇(街道、场、区)各单位要高度统一思想,明确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推动整治工作常态开展,确保组织领导有力、工作保障到位。

  二、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推进移风易俗是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县文明委已将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列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各级各类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的评比考核条件。各乡镇(街道、场、区)各单位要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强化宣传监督。各乡镇(街道、场、区)各单位党委(党工委)要把该项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抓在经常、严在日常。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形成“头雁效应”。县直各单位要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工作指导,落实责任到位。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抓小抓细抓实,要建好用活红白理事会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向村民(居民)宣传好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意义和好处,各乡镇(街道、场、区)党委(党工委)要在2018年9月10日前督促各村(社区)建立红白理事会,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通过弘扬正面典型、惩戒反面典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使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成为全民共识、全县常态。

  三、严格奖惩,推动形成常态。联合办公室将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要予以通报和责任追究。同时,建立全县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每月报告、年度考核制度。从9月份起,各乡镇(街道、场、区)、县直各单位要及时梳理和汇总统计(街道、场、区))本地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填写相关统计报表,并在当年12月下旬报送全年总结。各乡镇(街道、场、区)、县直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地本单位相关情况汇总报送至县文明办。

  县文明办联系人:颜朝阳,联系电话:3238022、13873819902,电子邮箱:497947525@qq.com。

  附件:

  1.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样本)

  2. 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情况统计表

  3. 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月报表

  新化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8年8月29日

  附件1

  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样本)

  我作为一名党员(公职人员),严格遵守和带头落实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各项要求,作出如下承诺,并请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邀请亲戚以外人员参加,不收受或变相收受任何单位或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礼品。

  二、不操办本人及本人直系亲戚乔迁、寿诞、升学、参军等其他喜庆事宜,切实做到不攀比送礼、不铺张浪费。

  三、不授意他人为本人、本人直系亲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其他喜庆事宜,如若操办,视为本人操办。

  四、不违规参加他人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坚决不参加他人操办的其他喜庆事宜或向他人赠送礼金礼品。

  五、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做移风易俗的先行者、新风正气的推动者。

  承诺人签字:

  2018年 月 日

编辑:曾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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