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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工作第二轮督查情况的通报

编辑:曾维峰 2018-07-23 18: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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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化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新文明办〔2018〕3号

  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工作第二轮督查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文明委的工作要求,6月5日至7月4日,县文明办对全县31个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区)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结合座谈、听取汇报、入村实地察看走访等形式。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新办〔2017〕60号、新办〔2018〕1号文件下发之后,大部分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区)能够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文件精神,进行动员,营造创建氛围,效果明显。如田坪镇、圳上镇、枫林街道、吉庆镇、炉观镇、上梅街道、孟公镇等,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进展较好。这些单位以文明村创建作为转变民风的重要抓手,着力转变民风,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圳上镇党委将此项工作纳入全镇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对2018年新增文明创建村和2017年申报未创建成功的村实行按月督查点评;对2017年创建成功的复查村实行双月督查点评;对未申报文明村创建的面上村实行季度督查点评。吉庆镇、炉观镇、田坪镇坚持标兵引领,典型示范,采取召开会议、进村讲解、利用微信群学习讨论的方法加强业务指导,全镇整体推进;孟公镇对照下发的考核细则,安排专人负责逐条对照开展工作,加强对各村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对各村每月开展上门检查,通过微信群村村响,好的予以表扬,差的予以批评。枫林街道在力量配备、经费安排中予以充分保障,对创建成功的村、社区相应配套奖补,同时突出抓手,强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工作;上梅街道坚持“三结合”,积极进行管理探索,努力实现网格化管理与乡风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智慧党建与文明创建有机结合,文明县城测评迎检与文明创建常态化有机结合。文田镇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村村通广播等空中道德讲堂,制作永久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等,大力弘扬主旋律,浓厚创建氛围;石冲口镇较去年创建热情明显提高,创建活动明显丰富,创建氛围明显浓厚。

  二、存在问题:

  1.乡镇党委、政府重视不到位。虽然召开了会议,成立了机构,组建了创建工作班子,但一些专职人员没有完全专起来,甚至身兼数职,使创建工作抓而不紧、落实不力,进展缓慢。

  2.个别乡镇存在畏难情绪。个别乡镇认为农村的陈规陋习不是一下子就能改变的,特别是当前脱贫攻坚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对移风易俗思想上畏难,作为上懒散,行动上被动应付,方案制订以文对文,落实工作以会对会。

  3.个别乡镇对群众的期盼回应不足。此次督查表明,广大人民群众对大燃大放导致污染浪费、大操大办导致人情负担过重、“黄赌毒”导致社会不安定、好家风没有传承导致风气败坏等问题深恶痛绝,而个别乡镇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回应不足,没能顺势作为。

  4.部分乡镇方案措施针对性不强。部分乡镇缺乏整体规划,仅着力于申报村创建,对其他村(社区)如何落实推进工作,没有创建规划,没有针对性措施,没有具体安排,没有体现“一村一策”。

  5.部分乡镇任务内容不够全面。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包括控制大燃大放、控制大操大办、推进殡葬改革、破除封建迷信、平安创建及铲除“黄赌毒”危害、环境卫生整治、传承“好家风好家规好家训”和创建文明村等八项任务。但有的乡镇片面认为这项活动只要搞好环境卫生、限燃限炮等几项就行了。个别乡镇宣传工作不到位,群众对“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的知晓率还是不高。

  6.个别乡镇奖补资金未及时到位。县财政局对各创建成功的文明村、文明标兵村、文明社区的以奖代投奖补资金早已安排到位,督查时发现,个别乡镇对相关村的资金申拨手续仍未办理,严重影响了各村的创建热情。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1.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文明创建是个系统工程,文明村的创建是引领、统揽农村基层工作的有力抓手,“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是全县推进全域旅游、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创建全省文明县城的战略措施之一,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好助力。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区)要高度重视,对照文件精神,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进行责任分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工作推进。

  2.要进一步落实抓手。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群众性协会组织、积极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星级文明户”和“最美系列评选”和“身边好人线索推荐”活动,不断丰富文明创建内容和形式,使之成为“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活动的最有效、最有力的抓手。各乡镇要督促指导各村(社区)按程序和要求做细做实,确保工作效果。

  3.要进一步强化保障。党政一把手要牵头抓落实,落实好干部责任,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工作力度。

  (此件发至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区)

  新化县文明办

  2018年7月18日

编辑:曾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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