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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大尖岭金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编辑:曾维峰 2018-08-21 08: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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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湖南省新化县大尖岭金矿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正在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进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湖南省新化县大尖岭金矿为新建矿山。矿山位于新化县文田镇石燕村青京片范围内。矿山的生产能力为7.5万t/a,矿山服务年限8.5年。矿山采用地下开采,拟采用削壁充填采矿法、浅孔留矿嗣后充填采矿法、分段空场嗣后充填采矿法的开采工艺,其中以浅孔留矿嗣后充填采矿法为主。采出矿石通过破碎、磨矿分级、浮选等选矿工艺处理后,最终产品为金精矿,外售。矿山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污染源为采矿废水、选矿废水、采矿废石和选矿尾矿,以及生产工艺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等。矿山将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中外排的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处置,满足国家相关控制标准要求。

  二、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

  矿区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拟建矿山各环境要素监测点的监测因子均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评价区整体植被状态良好,区内生态环境呈原始状态,植被茂盛(覆盖率85%),未发生水土流失及土地荒漠化。

  三、工程建设对评价区环境的影响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

  预测表明,拟建项目破碎筛分粉尘在采取湿式除尘之后,排放造成的污染物预测浓度最大值占标率很低,正常情况下项目选矿生产有组织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除尘系统故障时,排放造成的污染物将大大增加,对邻近区域空气环境和居民生活将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无组织排放粉尘主要是装卸时产生粉尘,交通运输和废石堆场扬尘。爆破粉尘和道路扬尘相对较大,通过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后对周围居民和作物的影响可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废石堆场和尾矿库干滩部分应及时洒水增湿并及时覆土恢复植被,减少裸露场地,控制扬尘产生。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后,产尘量不大,虽然无组织源对周围空气环境存在一定影响,但其影响范围有限,对整个区域空气环境的影响不大。

  根据污染源分析,项目无组织排放的起尘速率为0.098kg/h。根据源强按照废石场内本项目堆放区域的面积计算大气防护距离,计算为无超标点,项目无需设施大气防护距离。

  2、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正常情况下,本项目运行期仅有生活污水和采矿废水外排地表水体,直接纳污水体为玉横塘溪。预测表明,项目正常情况下外排废水会造成玉横潭溪污染物占标率增加,但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限值要求。

  (3)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预测表明,在正常工况下矿区采矿、选矿、废石堆存、尾矿排放等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由于矿山开采,地下水水位不断遭到疏干,可能会造成矿区附近的泉点水量减少甚至断流,但对居民集中取水点的造成的影响较小。尾砂充填工程实施后,充填淋滤水经水泵排出地表后用于选矿,充填溢流水在砂仓与尾砂泵之间形成闭合回路来回循环利用,剩余部分通过尾砂泵输送至尾矿库,对区域地下水流场影响小;区域无地下较深水井,附近村民全部饮用高山来水,对附近居民生活饮水影响较轻。

  3、对声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行期主要的噪声源是选矿厂生产破碎筛分作业噪声。声环境影响预测表明,在采取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控制措施的前提下,选矿厂白天生产作业对邻近声环境影响不大。各敏感点的声环境预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过程中运输道路的开通、矿部建设场地清理、废石场、尾矿库等工程的施工将破坏工程区域内原有地貌和植被,造成一定植被的损失,评价范围内部分植物的数量将有所减少。经现场调查,工程范围内多为林地,其植被覆盖率较高,植被形态主要以乔木为主,其乔木主要有松树、杉树、竹等常见树种,矿区范围内无珍稀植物物种,因此本工程的建设不会造成植物物种的减少。由于扬尘、水污染和地下水疏干漏斗的影响使生产建设区外一定范围内的植被受到一定程度的扰动。大面积植被遭到破坏,将使该区域部分森林生态系统和农业生态系统结构向工矿城镇生态系统结构转变。随着工程施工期的结束,工程矿区将进行人工绿化建设和植被恢复,将对区域植被有所补偿。

  5、环境风险影响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涉及矿石开采、选别、废石排弃、尾矿堆积等工艺,流程较长,存在一定环境风险因素。采矿场爆破作业以及爆炸物品运输和储存过程环境风险;采矿废石场形成泥石流的环境风险;尾矿库废水非正常排放风险;尾矿输送及尾矿坝垮塌风险等。选矿厂除尘系统故障导致粉尘事故排放风险。暴雨时期尾矿库溢流水超标外排风险等。风险事故一旦发生,将对评价区及其周围的生态环境、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较大的影响,必须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进行控制。

  四、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区域矿产资源规划要求。矿山资源消耗、污染物产生指标较低,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预测表明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及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外排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报告书全本查阅方式

  公众可通过链接查阅《湖南省新化县大尖岭金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内容。如有问题,可联系:新化县天瑞矿冶有限公司 张旭 15674880953;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邵路晞 13975169506

附件:《湖南省新化县大尖岭金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编辑:曾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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