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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重拳清理整治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非法采砂场及“僵尸船”等问题

作者:彭 波 编辑:曾维峰 2018-03-28 17: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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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化新闻网讯(通讯员 彭 波)3月24日,为确保县级饮用水安全及河道水域防洪、航运、生态安全,新化县桑梓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县环保、经信、电力、交通、水利、公安、国土等部门120余人,对辖区资江河、青峰河非法采砂场和“僵尸船”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按照环保部“一个水源地、一套整治方案、一抓到底”的总体要求,2017年5月,新化县人民政府印发《2017年新化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启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含陆域区域)内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排查出的环境问题,务必于2018年6月底前整治完成。

  据了解,今年2月,桑梓镇人民政府制定了清理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多次组织砂石场负责人召开会议,要求限期自行处置,以减少损失。但大部分企业负责人一直持“观望”态度,抱侥幸心理,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为此,桑梓镇党委、政府组织七个行动小组,由镇长刘胜春任总指挥,进驻砂石场进行强制拆除。行动小组进驻大湾山砂石场和南北砂石场后,电力部门先行断电,公安民警拉好警戒线,疏散围观人群,刘镇长在警戒线内指挥,出动两台挖机,将制砂场输送带、操作室等机械设备进行铲除。此后,又连续拆除了鑫磊砂石场、沿河砂石场、桑梓砂石场、满竹砂石场的所有制砂设施。由于执法过程铁面无私,部分企业负责人又提前自行拆除,工作进展比较顺利。

  据悉,环保部对此次"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严厉查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含陆域区域)内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一抓到底,直至违法行为彻底改正、环境问题彻底解决。对没有建设或擅自闲置、拆除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造成生态损害或危害群众健康等环境违法行为,要采取措施严肃处理;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工作进展缓慢、整治工作履职不到位、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及时的,要严肃追查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同时,新化县环境保护局会公开曝光违法案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作者:彭 波

编辑:曾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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