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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

编辑:曾维峰 2017-07-14 15: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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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化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

  新文明委〔2017〕9号

  

 

  新化县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化经济开发区、上渡办事处党工委、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各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提名城市目标为统揽,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积极参与中央、省、市文明办部署的各项创建活动,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培育社会文明新风,不断提升全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幸福新化、小康新化和“绿色崛起、科学跨越”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的道德滋养和良好的文化条件。

  一、理论武装,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宣传

  按中央文明办工作安排部署,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不懈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使其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大主题宣传。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推动各级党组织毫不放松地加强理论学习,引导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

  二、夯实基础,全力保障娄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我县全面启动全国文明县城提名城市的创建。

  2017年是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表彰年,娄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将迎来国检,县委、县人民政府启动了全国文明县城提名城市的创建。为确保娄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我县省级文明县城测评排名靠前,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抓整改保达标。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湖南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和《娄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娄办[2015]43号),进一步开展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公共卫生、市场秩序、文化环境等专项整治活动,认真抓好各项指标的巩固完善落实,对在2016年测评中存在的问题迅速加以整改,夯实全国文明县城提名城市的创建基础,确保省级文明县城测评过关。

  二要抓责任促落实。根据《关于成立娄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娄办〔2016〕29号)及各专业工作组的责任划分,我县成立新化县加快推进文明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组的责任,各专业工作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抓教育提素质。从近两年测评情况来看,我县因市民素质问题而被扣分较多,这已成为制约我县文明进步的主要问题。因此,今年将着力从文明创建宣传教育上抓成效,通过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确保少失分、不失分,同时,加大投入做好公益广告宣传、挖掘典型做好对上报道、搭接平台开展网上创建,创新创建工作新局面。

  同时着力完成娄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分配给我县的指标任务,认真做好资料报送工作,精心组织好娄底市迎国检我县现场点位的迎检工作,全力保障娄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三、突出重点,深化落实文明创建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宣传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运用多种载体、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全民阅读读书活动(2017必读书目《品读群书治要》),用道德力量凝聚共识。积极挖掘和选树有影响力、有示范性的道德标杆,认真做好全国、省、市道德模范候选人的推荐申报工作,组织好新化县第三届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活动;持续做好“中国好人”、“湖南好人”和“娄底好人”的推荐和宣传。大力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把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宣传做实做活,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切实做好道德模范的关爱帮扶,树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

  二是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为重点,严厉整治赌博、地下六合彩、吸毒等行为,坚决破除大操大办、薄养厚葬、封建迷信等农村陈规陋习,建立好村规民约,建立好家风好家训,促移风易俗。扎实开展“文明村”、“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活动;打造家庭和睦、民风淳朴、文明有礼、崇德向善的新农村,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村民风俗,努力开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年内建成200个以上县级文明村。

  三是要大力倡导志愿服务精神,持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 以3月5日(学雷锋活动日)、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等时间节点为契机,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及社会公益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明办《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通知》,重点组织好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和罗盛教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不断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长效化。加强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业务培训,提高网络传播志愿者的素质和技能,深入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四是持续深化文明创建工作。培树创建典型,组织好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2017届湖南省文明社区、文明窗口单位、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餐饮店、文明集市和娄底市文明单位等创建的推荐申报。深化文明村、星级文明户的创建,引导人民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弘扬良好校训校风。培树创建典型,积极推荐申报参与省文明委组织的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评选。

  五是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系列主题活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做好“中国梦”“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的宣传,按省市要求在中心城市(资江风光带)打造一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利用现有的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各乡镇创建两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样板村(社区)。持续开展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和文明传播等行动。围绕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七个民族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富有文化内涵、浓郁地方特色、体现人文关怀、时代特色和未成年人乐于接受、便于参与的“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六是壮大网络文明传播阵地,深入开展网络文明建设。积极推动网络道德建设,大力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文明用网,培育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办好《新化文明网》、《文明新化》微信平台,推动网络成为传播文明理念、培育文明风尚的重要阵地。力争在《精神文明报》、《中国文明网》、《湖南文明网》、《湖南精神文明建设》简报上稿,积极宣传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七是抓好诚信建设,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诚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建立诚信发布制度、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激励诚信、惩戒失信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鞭挞失信行为。

  八是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建设。持续深入抓好主题活动开展,抓好阵地建设,抓好社会文化环境净化。组织开展好“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系列主题活动,建好管好用好已有的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和乡村学校少年宫,组织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成果汇报会;加大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整治力度,抓好网吧管理,净化互联网、荧屏声屏,整治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四、强化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和责任制度,形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合力

  精神文明建设属意识形态范畴,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要坚持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发挥好文明委组织协调的制度优势,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工作指导,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各成员单位恪尽职守、分工负责、形成合力。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要结合今年全国文明县城提名城市的创建和在全县深入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活动,年内建成200个以上的县级文明村这两项重点工作,按照新化县文明委成员单位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项目承诺书上的职责,对照自己的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此同时认真组织好本系统、本行业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打造具有行业特点的创建品牌。文明办作为文明委的办事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切实履行好联络、协调、督促、服务的工作职能。

  附:2017年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县文明委成员单位

  承诺项目目录

  新化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7月12日

  附:

  2017年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县文明委成员单位承诺项目目录

  县委办:

  1.将“推动移风易俗、树立乡风文明”工作纳入全县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占分值为20分,列入单列考核。

  2.督促推进“文明村”创建活动。

  县政府办:

  1.在政府门户网设立文明县城创建专题。

  2.组织开展政务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提高群众满意度。

  3.督促推进“文明村”创建活动。

  县纪委:

  1.参与联审《新化县深化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发文后,由县文明办移送案件线索,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落实责任追究事宜。

  2.参与联审《新化县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乡风文明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发文后,由县文明办移送案件线索,由纪检监察机关落实责任追究事宜。

  3.推进领导干部的家教家风建设。

  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

  1.在县委党校开设党员干部文明创建理论课程。

  2.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系列活动,确保在2017年全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得分不低于95分(2016年得分为77.11分)。

  3.组织开展好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文明创建工作。

  县委宣传部:

  1.牵头组织协调做好文明县城测评迎检工作。

  2.落实做好全县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

  3.组织各类宣传平台做好文明创建宣传工作。

  县委政法委:

  1.常态化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

  县发改局:

  1.落实《湖南省文明城市测评细则》有关文化基础设施项目2至3个。

  县人社局:

  1.落实好文明单位的奖励政策。

  县教育局:

  1.落实开展好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及美德少年评选、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等具体工作。

  2.具体落实全县三级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

  3.牵头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县科协:

  1.开展好科普宣传和科普进村(社区)活动。

  县民政局:

  1.支持城区社区建设好“慈善超市”。

  2.以城区为重点,全面落实殡葬改革措施。

  县财政局:

  1.落实好文明创建工作的经费保障。

  县住建局:

  1.利用所有建筑围档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中华传统文化等公益宣传。

  县交通运输局:

  1.开展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提高交通运输服务水平。

  县文体广电新局:

  1.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开展好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活动。

  2.开展网吧、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着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县卫计局:

  1.开展卫计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年活动。

  2.加强社区卫生服务。

  县环保局:

  1.开展环保志愿服务活动。

  县城管局:

  1.以城区禁放烟花炮竹为重点,开展城区占道经营、治噪等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2.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确保公益广告达30%以上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深入开展“五小行业”整治活动,确保持证率等指标达到测评要求。

  2、按上级要求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激励与联合惩戒机制。

  县商务粮食局:

  1、整顿城区集贸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开展文明集市创建活动。

  县安监局:

  1.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能,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无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县电视台:

  1.开设精神文明创建专题,配合县文明办集中展示文明单位风采。

  2.更新《文明在哪里》专题宣传片。

  县总工会:

  1.结合“我们的节日”,组织开展职工体育竞赛活动。

  县公安局:

  1.抓好上梅、上渡办事处两个派出所的文明创建,完善相关设施,确保测评点位合格率达95%以上。

  2.深入开展黄、赌、毒整治行动,净化社会风气。

  3.开展警员道德教育和警民共建活动。

  县司法局:

  1.加强法制文明、法制文化建设,推进全民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机制。

  团县委:

  1.组织开展好“3.5”学雷锋、“12.5”志愿者日等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

  县妇联:

  1.组织开展好2017年度“平安家庭”创建评选活动。

  人武部:

  1.组织驻军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规划局:

  1.加强城乡基础设施规划,搞好群众文化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提升城乡建设水平。

  经济科技和信息化:

  1.督促做好规模工业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交警大队:

  1.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活动。

  2.常态化做好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县旅游外事侨务局:

  1.负责落实扎实推进文明旅游重点工作。

  2.具体负责2017年度评选文明旅游景区、文明旅游饭店、文明旅行社、优秀导游(讲解员)、文明乡村旅游区(点)工作。

  县文明办:

  1.做好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和“身边好人”推评工作。

  2.持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有关工作。

  3.协调落实深化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4.做好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估和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工作。

  5.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6.“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

编辑:曾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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