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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编辑:曾维峰
2017-07-03 09: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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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因保管不慎,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正本遗失,编号为:12431322K285760154号,特此声明作废。
新化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6月30日
编辑:曾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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