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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涉案车辆处置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曾维峰 2016-08-30 10: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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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2015年,新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交通执法过程中,依法扣押了相关涉案车辆,因案发后车主未到新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调查,新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也无法查到相关车主,现予公告,请涉案车主在本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到新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调查,逾期不接受处理调查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将对涉案车辆视为无主财物依法处理并上缴财政,但不免除涉案车主相应的法律责任。

  新化县财政局

  新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6月3日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百零七条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曾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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