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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祭扫烈士墓,烈士精神代代传

作者:肖胜鸿 周继松 编辑:曾维峰 2016-04-07 10: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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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化新闻网讯(通讯员 肖胜鸿 周继松)“我哥哥张建新1979年在南方边境自卫防御作战中壮烈牺牲,部队给他追记二等功……”清明节前夕,新化县琅塘镇张梅秀在县民政局申请到广西靖西县烈士陵园为哥哥清明祭扫时激动地说,“这么多年过去了,党和国家始终没有忘记烈士,没有忘记烈属,我和我的子孙们将沿着哥哥的足迹,弘扬哥哥的牺牲奉献精神,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强大,这是真正的对革命先烈的缅怀!”

  “清明前夕,像张梅秀一样到广西、云南和朝鲜等地烈士陵园为亲人祭扫的有12人,他们提出申请后,我们为其开具介绍信,报销往返路费!”县民政局优抚股副股长张志鹏说,“到了那边的餐饮和住宿,由烈士陵园负责安排接待,全程不需要烈属花一分钱!”

  新化县是一片红色的土地,是人口大县,革命老区县,也是兵源大县,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先后有国际共产主义战士罗盛教等958名烈士为了共和国的解放和建设事业献出了宝贵生命,把磅礴的英雄气概篆刻在新中国的年轮里,篆刻在一代代后继者的心灵壁崖上。

  英雄不容否认,烈士不能忘记,一定要用烈士的牺牲奉献精神干事创业,一定要用烈士精神引领经济发展。近年来,新化县委、政府下定决心,拿出专项资金400万元,建设县烈士陵园,将37座散葬烈士墓集中迁移。从此,新化有了烈士纪念和瞻仰的地方,每逢清明节和烈士纪念日等重大节日,全县党员群众和学生都会自发地到烈士陵园瞻仰、祭奠,将烈士精神薪火相传。

  落实优抚政策,强化烈属关怀。除了烈属补助金每月及时足额发放外,每逢春节前夕,县领导都要带着款物慰问军烈属。对烈属无房居住,或者居住在危房之中,民政部门主动为烈属实施危房改造,对烈士子女入学入托,政府为其免除学杂费。为了弘扬烈士精神,及时为各位烈属颁发“烈属光荣”牌匾,并将革命先烈的英勇事迹以梅山山歌的形式在三湘大地唱响……各种形式的纪念、祭奠和慰问,英烈的牺牲奉献精神无形之中植入到人民群众的经络血脉,在无数先烈绘就的英雄底色上,一百四十余万新化儿女不断丰富着这幅精神画卷,用实际行动奏响时代的最强音,汇聚成实现全面脱贫奔小康的巨大力量。

作者:肖胜鸿 周继松

编辑:曾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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