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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处置公告

编辑:曾维峰 2015-12-16 09: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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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新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将炉光企业集团公司(原炉观农机机械厂)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情况

  炉光企业集团公司(原炉观农机机械厂)位于新化县炉观镇犀牛村,十地面积7355平方米,房屋面积3939.7 3平方米(以国十和房产部门的红线图和测绘面积为准),无十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权证。

  二、起拍价和保证金

  1、起拍价: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为228万元。

  2、保证金:竞买者须交保证金150万元,请将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竞买人凭银行进账单到新化县炉观镇人民政府或县国资办报名,办理竞买手续。

  3、交款方式:按公告上的保证金存入指定银行账户,凭银行进账单或报名手续进入拍卖会场参加竞拍。

  收款单位:

  新化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新化县炉观镇财政所

  开户行:工商银行 开户行:新化炉观信用社

  账号:1913010429026423289 账号:89030001690143736012

  用途:竞买保证金

  三、竞拍加价幅度

  每次竞拍加价幅度为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上不封顶,以最高竞价者为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采取有保低价的竞拍方式进行拍卖。如竞价未达到所设保底价,本次拍卖流拍。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23日下午4时(不含节假日及双休日)。

  2、报名地点:新化县炉观镇人民政府或县国资办

  六、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

  标地物展示时间:2015年12月15日~2015年12月23日

  标的物展示地点:新化县炉观镇犀牛村

  七、竞买时间、地点

  1、竞买时间:2015年12月24日上午10:18分,迟到不准入场,视为自动放弃。

  2、竞买地点:新化县炉观镇人民政府礼堂会议室

  八、特别声明

  1、此次竞卖标的按现有十地和房屋使用的性质和用途整体拍卖(即按现状拍卖);

  2、竞得人需自行办理十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等一切手续;并承担办理过程中含十地出让金在内的一切税费;

  3、竞得人自行处理周边工农矛盾和遗留问题。

  4、竞得人需新建改建时,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凡有意竞买者,请登录新化新闻网或到县国资办、炉观镇人民政府了解有关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

  联系电话:炉观镇:13787387219(曾先生)

  国资办:13467883666(刘先生)

  新化县炉观镇人民政府

  新化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编辑:曾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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