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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土地、房屋出租公 告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曾维峰 2015-11-05 10: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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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化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土地、房屋出租

  公 告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经新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将新化县质监站土地、房屋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物为新化县质监站土地及房屋,土地面积200㎡,房屋面积260㎡。(位于上渡办事处农丰村)

  二、租赁年限:3年

  三、起租价:每年39000元

  四、付款方式:自签订承租合同之日起,年交年(即第一年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以后租金在前一年租期期满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二年租金,依次内推)。

  五、采取有保底价的公开竞租方式进行,每次加租幅度为1000元的整倍数,只要达到保底价,上不封顶,以最高竞租者为承租人。

  六、竞租保证金:30000元(收款单位:新化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开户行:工商银行,账号:1913010429026423289,用途:竞租保证金)。

  七、特别约定:

  1、承租期间,承租人须依法依规经营,自行负担各种税费,处理和解决防火、防盗、防事故。承租期间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概由承租人负责。

  2、承租期间,承租人自行处理和解决标的物周边一切工农矛盾和问题。

  3、承租人如果要改变土地用途、房屋主体结构及装修,需征得出租人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出租人可收回出租的土地、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承租人承担。

  4、因政策冲突原因,无法继续出租,则按年退年租金处理,不动产归出租人所有,动产及设备归承租人自行处理。

  八、报名条件

  凡我国境内具有合法主体的单位、其他组织或年满18周岁的公民。

  九、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16日下午4时整(以银行进账单时间为准)。

  2、凭有效证件和保证金进账单到新化县质监站或新化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报名。

  十、竞租时间、地点

  1、竞租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上午9点18分,迟到不准入场,视为自行放弃。

  2、竞租地点:新化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十一、本次竞租公告在新化新闻网、城区地段张贴公布。

  凡有意竞租者,请到新化县质监站或县国资办咨询、查阅有关资料。

  联系电话:质监站:13469496828(邹先生)

  国资办:13467883666(刘先生)

  新化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新化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5年11月5日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曾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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