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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开展2015年寻找“最美家庭”系列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县妇联 编辑:曾维峰 2015-04-29 15: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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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寻找“最美家庭”系列活动由中共新化县委、新化县人民政府主办,县妇联承办,旨在评选出具有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等家庭美德的家庭典型。“最美家庭”系列活动设“最美家庭”“最美妈妈”“最美妻子”“最美儿媳”“最美女儿”“最美女婿”“最美丈夫”“最美巾帼创业”等评选项目。

  (一)“最美家庭”申报条件: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文明礼让,睦邻友善,守望相助,事迹感人,在群众中有良好影响的家庭。

  (二)“最美妈妈”申报条件:模范践行家庭美德,慈爱晚辈,无私养育,善待亲朋,和睦相处,堪称家人坚实温馨的“避风港”。

  (三)“最美妻子”申报条件: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夫妻恩爱,患难与共,孝敬老人,贤惠善良,堪称家庭和睦幸福的“催化剂”。

  (四)“最美儿媳”申报条件:孝敬公婆,关爱长辈,知义明礼,视公婆为亲生父母,关系融洽,关心孝敬公婆无微不至,事迹感人,堪称具有家庭责任意识的“主心骨”。

  (五)“最美女儿”申报条件:尊重孝敬父母,与长辈相处融洽,对老人孝敬有方;长期赡养老人耐心细致,注重感情交流与精神慰籍;家庭代际关系和谐温馨,孝老事迹感人,影响广泛,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堪称父母贴心的“小棉袄”。

  (六)“最美女婿”申报条件:孝顺父母,尊重、宽容、善待老人,勤劳勇敢,堪称岳父岳母的“好儿子”。

  (七)“最美丈夫”申报条件:关心妻子、疼爱子女,是妻子坚强后盾,也是子女的学习榜样,堪称家庭成员的“顶梁柱”。

  (八)“最美巾帼创业”申报条件:拼搏进取、创新创优、成绩突出的女企业家和中、小、微企业中的女性创业者,堪称妇女同胞的“致富带头人”。

  寻找“最美家庭”系列活动的开展共计五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摸底(3月20日-4月20日)。制定和下发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启动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推荐申报(4月21日-5月31日)。 各乡镇妇联负责本区域内各村(社区)及学校、医院、企业等基层单位推荐人选的初审,报党委同意后,向县妇联申报,网民推荐的由县妇联将推荐资料发送至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参加初审并申报。原则上每个乡镇申报名额每个项目不少于1户(人)。各县直机关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申报,申报时间至2015年5月31日截止。

  第三阶段:综合评定(6月1日-6月30日)。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荐申报人选的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将符合推荐条件要求的人选按程序提交评定。

  第四阶段:结果公示(7月1日—7月20日)。组委会将综合评定结果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在新化电视台、新化新闻网(红网新化站)、《今日新化》报等主流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被举报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参评。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阶段(7月21日-9月31日)。适时召开新化县2015年“最美家庭”系列活动颁奖大会,对评选出的家庭和个人发放奖金和奖牌。

  本次活动拟评选出2015年新化县“最美家庭”10户、“最美妈妈”6名、“最美妻子”6名、“最美儿媳”6名、“最美女儿”6名、“最美女婿”6名、“最美丈夫”6名、“最美巾帼创业”6名。 对评选出的“最美家庭”每户奖励2000元,“最美妈妈”“最美妻子”“最美儿媳”“最美女儿”“最美女婿”“最美丈夫”“最美巾帼创业”每人奖励1000元,新化县委、县政府将为获奖家庭和个人颁发相应的荣誉奖牌,对其先进事迹在县主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向上级妇联积极推荐。

  寻找“最美家庭”系列活动采取基层推荐、组织推荐和网络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乡镇妇联负责组织好基层单位的推荐工作,县直各单位妇委会直接向县妇联推荐,广大市民也可踊跃推荐身边的好人好事,请将被推荐人选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及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相关生活照片(含电子版)、5分钟以内的视频资料等内容发送电子邮件至县妇联办公室邮箱:xinhuawomen@163.com,电话:0738-3238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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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县妇联

编辑:曾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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