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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昆客专新化南站规划区(一期)土地开发权招商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曾维峰 2014-03-07 17: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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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建设沪昆客专新化南站配套工程,推动洋溪、槎溪两镇以南站为中心融合发展,打造新化次中心城镇,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政府对新化南站规划区7.78平方公里进行了总体规划,并完成了2.7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决定对规划区(一期)土地开发权进行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新化洋溪镇寨边村和槎溪镇朝阳村,南接省道S312,北连龙武高速和新洋快速公路,距新化县城18公里。项目计划用地约930亩,其中道路、广场、长途汽车站等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约360亩,可开发土地约560亩(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审定后的规划用地红线图为准)。

  二、招商内容

  (一)沪昆客专新化南站规划区(一期)土地的收储

  沪昆客专新化南站规划区(一期)土地收储过程中发生的报批、征地、拆迁、安置、腾地等费用,各项前期费用和工作经费由投资人全额投资,以货币方式按实支付给政府。政府承担项目土地的报批、征地、拆迁、安置、腾地工作。

  (二)新化南站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沪昆客专新化南站站前广场和道路等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不含长途汽车站),由投资人根据政府审核批准的规划图,审定后的施工设计图全额投资建设,其他相关费用由投资人支付。投资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移交政府。

  (三)以上两项投资构成本项目的总投资成本,投资估算价大约为4亿元左右,最终以新化县审计局的审计结论为准。

  三、招商方式

  (一)本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商,采用竞争性谈判确定投资人;政府根据报名人对可出让土地报价(土地报价每亩不低于60万元)、市政配套工程建设报价、报名人综合实力以及报名人对文印产业、文化旅游产业、特色小城镇开发建设等方案确定投资人。

  (二)如果在招商报名期限内仅有一人报名,政府可以采取协议方式确定投资人。

  (三)投资人在新化南站规划区后续开发建设招商时,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

  四、投资回报

  (一)政府以约560亩可出让土地所得土地出让金,在扣除政府提留基金30%后全部返还给投资人,做为投资人对本项目的总投资回报,不支付其他费用。

  (二)如果560亩可出让土地的土地出让金返还总额低于投资人对本项目的总投资成本(不含利息),政府在本项目用地周边增加相应可出让土地。从新增出让土地所得的土地出让金弥补投资人对本项目的总投资成本。

  (三)本项目可出让土地采取公开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人在土地进行招、拍、挂时,必须按程序报名参与。

  (四)本项目可出让土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其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文化、旅游开发和特色城镇建设的规划要求。

  五、招商时间、地点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4年 3月 18 日17时止。

  (三)报名投资人必须在2014年 3 月 18 日17时前将报名保证金2亿元汇入政府指定银行账户,报名方才有效。

  投资人确定后,投资人的报名保证金转为土地收储预付款和市政配套工程建设保证金。其他报名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在投资人确定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新化支行梅苑分理处

  收款单位名称:新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南站项目部

  帐 户:43001504269052503001

  (四)有意报名者请于2014年 3 月 18 日17时前到新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沪昆客专南站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部(新化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四楼)获取招商文件和报名。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907386872

  谢先生 联系电话:15873884688

                                新化县人民政府

                                2014年 3 月 7日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曾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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