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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来源网络 编辑:曾维峰 2014-02-13 1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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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涉旅企事业单位:

  2月15日,全省召开了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及《新化县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新安办<2012>3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就切实做好今后一段时间的旅游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

  今年以来,全县旅游安全保持总体平稳的态势。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近期省内突发事件时有发生:2月13日15时许,怀化通道独坡乡新丰村、骆团村发生严重火灾,直到晚上7时许,大火才被扑灭。据初步统计,火灾共烧房屋70余栋,直接受灾群众500余人,所幸无人员伤亡。2月15日3时许,衡阳市珠晖区临江路与湘江东路交叉处一连体商住楼起火,火势持续了三四个小时,至晚上8点左右,大火被完全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以上安全事故的教训,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理念,把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落实到本企业发展的每一个环节,共同促进全县旅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深入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把加强旅游交通安全、旅游游览安全和旅游消防安全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深入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各旅游景区要重点做好森林防火、旅游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要组织人员对游步道、危险地段以及易发生事故的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地段要增设必要的安全警告标志。狮子山公园特别要加强游乐设施的维修检查,扎实做好各项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是节庆活动期间,要做好游客高峰期人员分流工作,做到出入有序,确保不发生人员踩踏事故的发生。油溪河漂流、紫鹊界漂流和梅山龙宫景区要加强船只安全管理,完善渡口码头的安全警示标志系统,提供足够的安全救生器材。定期会同交通、海事部门对漂流船只、渡船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跟踪督办。各旅游星级饭店要切实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要害部位的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疏散通道畅通无阻;同时,要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严把食品的进货关,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各旅行社组织旅游团队在旅游景区(点)游览时,要提醒游客旅游安全注意事项,对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娱乐项目或设施设备等,要告知或有必要的警示,要安排游客到符合卫生标准的场所就餐。及时续(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并提示游客投保旅游意外伤害险。在组织旅游交通时,要选择有资质的车辆租赁公司,选择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和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驾驶员,加强对车辆运行的监督,确保出行安全。

  各单位开展安全检查要建好《单位安全生产台帐》、《安全工作人员及设施台帐》、《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台帐》、《安全事故登记台帐》、《安全事故危险源台帐》和《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台帐》等,县旅游局将适时组织督查检查。

  三、树立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树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旅游接待全过程、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从业人员。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应急值守;一旦发生涉旅突发事件,要按照预案要求启动应急机制,并按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确保快速有效应对。

来源:来源网络

编辑:曾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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