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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防范暴雨山洪地质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来源网络 作者: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曾维峰 2013-10-16 10:4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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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办函〔2013〕1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上渡办事处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受今年第19号台风“天兔”影响,近日我县有一次明显的强降雨过程,局部有暴雨或大暴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强降雨过程带来的影响,各级各部门要保持高度警惕,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不溃一库一坝和发生山洪地质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此次强降雨防范应对准备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紧急部署,全面动员,扎实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和应急工作,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强降水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加强预警预报和隐患排查。气象、水利、国土、交通等部门要密切监测雨情、地质灾害险情和道路交通状况,做好预测预报工作,着力提高短时强降雨、山洪、突发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大隐患的监测力度。一旦出现灾情、险情,要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各乡镇和水利、教育、国土、交通、城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学校、居民集中居住区、水利工程、道路、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山洪易发区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不能及时消除的要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工矿企业、景区、施工工地等重点地段的巡查,发生强降雨的地区,涉水工程一律停工,景区一律关闭,人员要全部撤离到安全区域。

  三、突出山洪灾害防御重点。加强对水库、骨干山塘、电站、尾砂坝、地质灾害点的巡查值守。凡病险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易发区要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全力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置。在强降雨发生时,各乡镇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防汛责任人要按照水库防汛抢险、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等应急预案要求,提前组织危险区的群众转移,切实落实躲灾避灾措施,杜绝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四、切实抓好城镇防涝排渍。各乡镇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城区、集镇的内涝防范工作,尤其要对城镇各下水管道、排污井进行排查监测,及时组织力量疏浚排洪排涝渠(管)道,及时开启排洪排涝闸门,加强对低洼地带的警戒和人员的疏散、转移,确保城区、集镇内涝险情及时处置。

  五、严格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各乡镇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落实好防汛抢险物资器材和队伍,完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各乡镇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迅速赶赴防汛一线指导防汛工作,县级领导要深入挂点乡镇、挂点水库指导防汛工作。乡镇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驻守重点工程和隐患区域,各防汛责任人要迅速到岗到位,严阵以待、积极应对强降雨以及引发的各种情况。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责任人到岗到位进行抽查,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预警不及时而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严肃请假报告和值班值守制度。各乡镇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离开新化必须经县委书记或县长批准,紧急汛情时,乡镇除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制外,防汛值班一定要有党政领导带班。各乡镇辖区内发生灾险情况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办和相关主管职能部门汇报,人员伤亡、失踪情况需经县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后方可向省、市上报。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4日

来源:来源网络

作者: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曾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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