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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县文明委全会工作报告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曾维峰 2013-10-24 14: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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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 李劲柳

  各位领导、同志们:

  现在我受县文明委的委托对2012年文明委的有关工作进行简要回顾,就2013年文明委的工作思路及需研究解决的有关问题提请全会审议。

  一、2012年文明委工作简要回顾

  1、以《湖南省文明城市测评细则》为工作指南,文明委认真组织开展了十项主体活动为重点的文明创建活动。一是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评选活动。评选出县级文明单位5个,县级文明乡镇5个,县级文明窗口9个、县级文明社区5个、县级文明村33个,全县道德模范10名,县级文明家庭200户,并组织了盛大的颁奖晚会对模范和先进人物进行颁奖。二是开展了“诚信新化”主题活动,组织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评选出优秀诚信单位5家、优秀诚信企业家5名,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有所提升。三是开展了“新化精神”公开征集,提炼出了“崇文尚武、厚德重义”的新化精神,并广泛开展了“新化精神”的宣传实践活动。四是开展“三讲一树”和“做文明公民、创文明县城”等为主题的征文演讲比赛。五是集中组织“文化六进社区”活动和科教、法律、卫生、体育“四进社区”等活动。六是组织开展了“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和“文明交通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以上这些活动的开展为文明城市的创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初显,城市文明程度大幅提升。文明县城创建通过三年的艰辛努力,特别是2012年举全县之力全面攻坚,县文明委积极协调关系,取得了省市文明委对我县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全面支持。县文明委、县创文委多次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协调会议,研究部署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特别是县委、政府将县文明办和县创建办的力量整合,实行两办合署办公后,通过认真调研,分解细化创建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对各单位创文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其整改落实到位。对照《湖南省文明城市测评细则》,请县国调队进行创文明县城的模拟测评,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效果明显。我县已赢得了省级文明县城的称号,省委、省人民政府将举行隆重的表彰大会进行授牌表彰。

  3、加强了对文明单位的动态管理。2012年,积极推荐申报省市文明单位,县电力局、县规划局、县农村公路管理局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上梅镇被评为省级文明村镇,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委党校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同时根据文明单位的管理办法,县文明办对县内所有文明单位进行了例检,因中央储备粮新化直属库、县公路管理局、新化一中、上梅中学、县医保局、县粮食局、县卫生局等7家单位因班子或队伍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受到查处,已不符合文明单位的标准,长青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已搬迁到外地,县燎原水泥厂已整体拍卖,根据检查结果,县文明办向市文明办上报我县文明单位复查情况说明,取消了以上9家市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

  4、积极推荐申报娄底市先进模范人物。在娄底市“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幸福娄底”先进模范人物表彰大会上,我县上梅镇北渡小学原校长杨建一被评为感动娄底人物特别奖,吴玉堂、晏西征被评为感动娄底十大人物,肖宝田被评为全市十佳市民、刘如松被评为全市十佳村干部,刘声扬、邹人献被评为全市十佳人民公仆,龚文被评为全市十佳企业家,张朝晖、曹向红、方寄玉被评为全市十佳教育工作者,辜红卫被评为全市十佳科文之星。

  5、积极向中央、省文明办申报建设项目。乡村学校少年宫是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的建设项目,中央文明办对获支持的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拿出20万元帮扶建设,以后每年投入5万元做为少年宫的维护建设经费。继2011年成功争取到维山乡四都中学少年宫项目建设后,2012年县文明办多次到省文明办争取,推荐申报洋溪镇中心学校获得了20万元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通过三上长沙积极努力和争取,县文明办从省文明办争取到100台绿色电脑,电脑全部发放到全县各乡镇及社区,进一步充实了基层文化阵地建设。通过积极协调与努力,2012年从省文明办争取到了4800张每张价值100元爱心移动电话卡,价值48万元,全部分发给各学校的留守儿童,作为留守儿童与其父母进行沟通的纽带。

  6、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在上梅镇和上渡办事处分别设立了两所市民学校,聘请专家学者为市民讲授文明礼仪、健康卫生、科普技术、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各个社区也相应的设立了市民学校教学点,并进行开讲,由于所讲内容紧贴群众实际,市民涌跃参加,听课群众达40万人次以上,市民的素质得到大幅度提升。积极组织开展了文明交通劝导行动和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三关爱”行动等一系列的志愿服务活动。从机关干部中抽调上百名组成志愿者,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对行人和车辆进行文明交通劝导。在各文明单位设立道德讲堂,开展道德讲座。

  总的来讲,去年我县文明委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文明县城创建还存在不足之处,省文明办下发的《2012年新化县文明城市测评报告》对我县街道文明创建、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集贸市场管理、为民服务热线和劳动者维权专线管理等方面指出了很多问题,需要进行整改;二是按照文明委成员单位责任制度中的考核办法规定,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在12月20日前需向县文明委书面报告本系统、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述职报告及下年的工作安排,还有部分成员单位未能及时上报。三是我县的志愿服务体系离省市的要求相差较大。四是文明办的人手、经费严重不足及办公条件差,制约其不能全面有效指导全县的精神文明建设等等,这些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2013年文明委工作思路:

  2013年,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着力点,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雷锋、学先进典型、学道德模范活动常态化,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贡献、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为加快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基础。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巩固提高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全力做好城市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工作。按照《湖南省文明城市测评细则》,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巩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成果,构建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扎实有序地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理顺运行机制,对照标准,进一步细化任务,建立定期报告制度、督查通报制度,强化督查,巩固成果,进一步做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以《湖南省文明城市测评细则》(县城)为导向,以解决我县文明城市创建中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为抓手,全力做好今年全省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测评迎检工作。开展好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市民文明素质的主题教育活动,继续举办市民学校开讲文明礼仪知识与卫生健康教育。继续注重城市文化内涵,坚持利民惠民,把文明城市建设做成民生工程,变成靠民、为民、惠民的具体事情,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重点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文化环境等建设,优化城市秩序。

  2、以活动为载体,认真组织开展旨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主题创建活动。开展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以我县首届十佳道德模范人物和我县荣获娄底市“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幸福娄底”的各类先进模范人物作为教育资源,广泛宣传道德模范和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各单位要设立道德讲堂,开展道德讲座,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市民群众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向道德先进模范人物学习,引导人们在日常工作中见贤思齐、重德向善,见义勇为,在全县形成“学习先进、崇尚模范、争当好人”的浓厚氛围。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围绕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七个民族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富有文化内涵、浓郁地方民众特色、体现人文关怀、时代特色和未成年人乐于接受、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把“我们的节日”过成文化节、爱国节、仁爱节和传承节。大力推动全民健身、广场舞蹈、社区文化艺术节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建立健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雷锋活动方案,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市民群众积极参加学雷锋活动,掀起全县学雷锋活动的热潮。使雷锋精神在全社会广泛传播,在全县形成人人自觉参与、人人接受教育的良好局面。积极推进文明餐桌行动,开展 “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文明餐桌服务之星”创建活动,倡导安全用餐、节俭用餐、文明用餐行为,提升行业服务品位,打造健康餐饮文化,营造“文明消费、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尚。开展以诚信建设示范街创建为主题的“诚实守信”主题活动,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正确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狠刹公车违章,树立机关形象。推进“不文明交通行为大曝光”行动。

  3、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管理机制,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成立新化县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严格按照《湖南省志愿服务条例》和《湖南省志愿服务工作测评体系》的要求,将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测评的考核重要内容;认真做好志愿者注册工作,发展和壮大各级各类志愿者队伍。按照“省级文明城市、文明县城(含创建)注册志愿者要达到总人口比例的8%以上”、“全国文明单位(含创建)注册志愿者达到单位总人数的85%以上”、“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含创建)注册志愿者达到单位总人数的80%以上”、“市级文明单位(含创建)注册志愿者达到单位总人数的70%以上”、“其他单位注册志愿者达到单位总人数的30%以上”的要求,到2013年底,全县注册志愿者力争达到12万人。重点开展送文化、卫生、法律、科技进社区志愿行动、净化环境志愿者行动、优质服务志愿者行动、扶贫助困志愿者行动、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行动、“三关爱”志愿者行动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志愿服务水平。打造“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品牌,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重点组织好关爱空巢老人、农民工、留守儿童、残疾人等体现人文关怀的关爱老幼弱残志愿服务行动。

  4、继续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今年2月22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成立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上行下效的原则设在县文明办,负责对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检查考核。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以学校为龙头、社会为平台、家庭为基础的“三结合”教育网络建设持续推进。健全和完善未成年人活动阵地,重点抓好乡村学校少年宫等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示范点建设,发挥少年宫以乐促智、以技促能、以读养德的功能;以净化网络、网吧、荧屏声频视频、校园周边环境为重点,教育、文广新、公安、工商、网络管理、通信管理、电视台、文化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联动,严查严管,有力扼制不良文化的传播和影响,有效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主题实践活动。推动道德教育日常化、生活化,以经常性实践促进良好习惯养成。加强未成年人健康教育队伍建设,推动学校配备专职老师,建立心理咨询室,促进学校经常性开展心理辅导活动,切实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他们的成长烦恼和困惑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深入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及建设行动,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在着力解决民生问题、体现创建为民的宗旨上下功夫,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扩大工作覆盖上下功夫。在城区要以环境优美为核心,改善环境卫生,创新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强力推进绿化建设,扎实开展“六乱”整治,强力推进交通客运秩序整治,全面加强经营秩序整治,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在农村以建设“美丽乡村”为主题,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农村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村庄绿化,大力开展沿路、沿河、沿线、沿景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和村庄绿化,建立农村卫生长效保洁管护机制,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实现乡村环境洁化绿化美化。以文明乡镇创建为枢纽,文明村创建为纽带,文明家庭创建为基础,大力开展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村”、“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夯实文明村镇(乡)创建基础。积极培育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点,每个乡镇培育3-5个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6、加强对文明单位的动态管理。严格按照省市和《新化县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县文明委根据授权负责管理全国、省级、市级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申报工作。文明单位必须在年初(2月底前)向县文明委报告年度创建工作计划、年底(12月底前)报告创建活动情况、存在问题和主要成效。县文明办对各文明单位在年底前进行一次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上报文明委,根据情况,将采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黄牌警告和撤销称号等方式进行处罚。推动文明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讲文明树新风、宣讲道德模范与先进典型活动、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文明城市建设等公益活动中发挥其主力军和表率作用 。积极做2013年度文明社区、文明窗口单位、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集市、文明餐饮示范店、文明村镇、文明家庭与道德模范先进典型评选的推荐与申报工作。选树好的典型,加强指导,培育成为评选各级文明先进的后备资源。

  三、提请研究解决的几个问题:

  1、提请研究审议《新化县2013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2、巩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建议继续执行《新化县2012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新化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各单位必须按照《湖南省文明城市测评细则》和《新化县2012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持之以恒抓巩固提高。在文明县城复查中,哪项指标不达标,就由指标责任单位担责,严格按《新化县2012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新化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追责。

  3、请求成立新化县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根据《湖南省志愿工作测评体系》(试行)的要求,委员会主任由各级文明委中担任副主任的政府领导担任,办公室设文明办,负责规划、指导、协调和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的志愿服务活动。建议新化县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副县长康燕青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县文明办,按测评体系中的保障措施将志愿服务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湖南省志愿服务条例》(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成立新化县志愿者协会和新化县志愿服务基金会。

  4、根据《湖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湘办发[2004]16号)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对获得湖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党政一把手,由省文明委颁发荣誉证书。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省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党政一把手可申报一等功。获得省文明村镇、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党政一把手可申报二等功”。2012年我县省级文明县城检查验收工作已获省文明委审议通过,上梅镇荣获湖南省2011-2012年度文明村镇荣誉称号,县电力局、县规划局、县农村公路管理局荣获湖南省2011-2012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现建议对县委书记胡忠威、县人民政府县长邓光吕俩同志向省委、省人民政府申报记一等功。对上梅镇党委书记李笃成、镇长谭任来,县电力局局长潘慧明、总支书记杨立辉,县规划局原局长周晋、党组书记伍雄杰,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张跃青、支部书记罗孝高等8位同志向娄底市委、市人民政府申报记二等功。

  5、保留省级文明县城荣誉称号期间(一届两年,被命名后可保持荣誉称号三届)每届必须进行复查,届中每年都有暗访,其检查方式和内容按照《湖南省文明城市测评细则》由省文明办和省国调总队进行暗访,省文明办综合两者暗访成绩进行排名,测评成绩将在全省进行通报,对在复查中不合格的采取黄牌警告或撤销其荣誉称号。今年我县文明委的主要任务是巩固文明县城的成果,跟去年创建一样,将面临大量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现请求增加县文明办工作经费,解决工作用车一辆,以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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