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办发〔2012〕4号
关于认真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十大活动表彰暨明星演唱会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办,县直各单位,驻新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经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目前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十大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各级各单位踊跃参与,精心组织,进一步掀起了创建文明县城的热潮。为了弘扬先进、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举办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十大活动表彰暨明星演唱会。这次表彰暨明星演唱会于2012年9日16晚上7:00在县委党校大礼堂举行,届时将对评选出的道德模范、文明单位(乡镇、窗口、社区、村)、志愿服务组织先进单位、志愿服务活动先进集体、优秀诚信单位(企业、企业家)、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进行表彰。为了确保这次表彰暨明星演唱会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现就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广泛宣传发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加表彰暨明星演唱会的热情。这次表彰暨明星演唱会是全县创建文明县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弘扬文明新风、营造浓厚创文氛围,推动创建文明县城工作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活动由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委员会主办,县委宣传部承办,采取“党政部门主导、娱乐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全县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表彰暨明星演唱会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本地本单位干部群众,踊跃购票入场,以满腔热情积极参与和宣扬这次活动,售票时间截止2012年9月15日下午6:00,售票地点:西苑大酒店501室。
二、要密切协调配合,积极支持表彰暨明星演唱会,全县各级各相关单位相互配合支持。从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大局出发,为表彰暨明星演唱会的开展积极提供便利条件,营造良好的环境。为便于编印先进典型集,受表彰的单位及个人按要求将相关材料于2012年9月8日前报送县文明办。要积极配合县电视台做好VCR的录制工作。同时,须到现场领奖人员务必要参与2012年9月16日上午10点在党校大礼堂举行的晚会颁奖彩排,确保9月16日晚会上领奖流程的顺利进行。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表彰暨明星演唱会活动圆满成功。全县各级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主题词:创建省级文明县城 表彰暨明星演唱会 准备工作 通知
发:各乡镇场区办,县直各单位,驻新各单位
新化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9月1日印发
(共印160份)
作者:新化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曾维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