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委〔2012〕31号
中共新化县委
新化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县文明单位(乡镇)的
通 报
(2012年9月4日)
近年来,全县上下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为动力,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涌现了一大批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为展示我县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调动各级各部门及广大群众参与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促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授予新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个单位“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曹家镇等5个单位“文明乡镇”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县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先进经验,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为促进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附:2012年度新化县文明单位(乡镇)名单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2年度新化县文明单位(乡镇)名单
一、文明单位(共5个)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国家统计局新化调查队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曹家镇水江中学
二、文明乡镇(共5个)
曹家镇
西河镇
琅塘镇
洋溪镇
上渡办事处
中共新化县委办公室 2012年9月4日印发
(共印180份)
来源:中共新化县委办公室
编辑:曾维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