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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化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编辑:曾维峰 2012-04-17 16: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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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化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上渡办事处党工委、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各单位,驻新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精神文明建设,推动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我县三个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弘扬社会正气,树立道德典型,使广大干部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进一步推进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12年全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全县2012年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展示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培育良好道德风尚,进一步推进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努力构建文明和谐、幸福新化的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全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是中共新化县委、新化县人民政府推出的一项重大活动,由县文明委主办,县委宣传部承办,县政法委、县总工会、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协办,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邹静如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评选条件

全县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每个公民在同一届评选中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届道德模范的评选。

四、奖项设

“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奖项每类表彰2名左右,共表彰10名。经评选出的10名道德模范,由县委、政府授予奖章,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其余正式候选人授予全县道德模范提名奖。 

  五、评选程序 

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坚持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县文明办组织实施。评选活动从3月份开始, 5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7月底前完成评选工作,8月份进行表彰。

1、推荐申报。道德模范评选活动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和群众举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在本单位发布公告,公布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广泛深入发动群众推荐一定数量候选人。对推荐的候选人在本单位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确定的人选,由各单位在530日前将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含电子文档)报县文明办,联系方式见附表。

2、摸底核实。对上报的各类道德模范候选人,县活动领导小组要采取明查与暗访、定期与随机,询问和座谈等形式进行核查,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真实。

3、综合评审。摸底考察结果出来后,将名单分别送县纪委、监察局、计生局、综治办等有关监督部门进行综合审查,在此基础上确定候选人50名。

4、公示投票。在评审的基础上,将筛选后确定的候选人基本情况分别在电视台、《今日新化》、红网新化站等媒体进行公示,组织群众投票,征询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众可采取网络和信函等方式进行投票。投票方式为:

1)公众代表投票:公众代表人物由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劳动模范等代表人物组成。县活动领导小组将选票密码分别发送到公众代表人物手机上,公众代表人物进入网站输入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个人资料,凭密码进行投票,一个密码只能投票一次。 

2)群众网民投票:群众进入网站后,输入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个人资料进行投票,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投票一次。

3)评审委员投票:县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无记名投票。

计票工作由国调队监督进行,公众代表人物投票、群众网民投票和评审委员投票结果分别按照30% 30%和40%的权重相加,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按支持率从高到低拟定前10名为全县道德模范,其他候选人为全县道德模范提名奖。 

5、送审把关。公示投票结果出来后,将名单报县文明委先行审核把关,然后再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审定。

6、命名表彰。县委、县政府审定后,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作出表彰决定,予以表彰命名,在7月份进行举行隆重的表彰大会,授予道德模范荣誉称号,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1、坚持标准,面向基层。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标准严格推荐,讲究质量,着重推荐群众身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人物,禁止弄虚作假、人为拔高,防止拉人凑数等不良行为。对推荐的道德模范候选人,实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是否越级上访和缠访等多项一票否决’’制度。

2、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此项评选活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组织专人,认真做好前期调查摸底工作,挖掘典型,培育典型,并认真组织推荐材料,在全县形成合力,为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提供条件,保证参评面广泛,评选扎实、健康、有效。

3、激励先进,推动工作。获评道德模范所在的乡镇、部门,对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的道德模范要格外重视,高看一眼,利用其先进事迹经常性加强对干部职工群众的道德教育和学习,管理好这些道德模范日常性的文字、图片、视频等档案资料,使之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大力推进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县文明办要制定《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进行帮扶,采取多种形式,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道德模范,树立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

4、广泛宣传,造浓氛围。县电视台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对我县道德模范的全方位宣传,配合县文明办对各级各类道德模范进行好专访;《今日新化》要经常性派记者深入道德模范所在社区(村委会)、单位进行采访,开设道德模范专栏,深入报道他们的生动事迹;红网新化站要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引导网民对道德模范进行投票、交流、学习、讨论,互动宣传,扩大这些模范人物的影响,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

附:新化县2012年度道德模范人物推荐表。

 

 

 

                 新化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2322

 

 

 

 

 

 

 

 

 

 

  新化县2012年度道德模范人物推荐表

单位(章):                     日期: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相片

所在

单位

 

联系

电话

 

申报类别

 

主要事迹:

               

备注:1、推荐表一式三份,表头务必加盖公章,

2、另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与表格和1寸照片一起发电子版至县文明办。电话0738-3233022,奉新元:15873821399  邮箱:1471293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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