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新化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自然递补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编辑:曾维峰 2012-04-17 16:44:21
—分享—

新文明委[2012]1

 

关于新化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自然递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化经济开发区、上渡办事处党工委、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各单位,驻新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新化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由现任县委书记胡忠威同志担任。

特此通知。

 

 

               新化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2年2月2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编辑:曾维峰

阅读下一篇

返回新化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