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评选表彰第二届娄底市道德模范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编辑:曾维峰 2011-12-21 11:04:35
时刻新闻
—分享—

关于评选表彰第二届娄底市道德模范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娄底经济开发区党群部,万宝新区综合管理部,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为集中展示全市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根据《娄底市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实施办法》和2011年工作安排,市文明委决定评选表彰我市第二届道德模范。现就评选表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评选表彰娄底市道德模范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着力推进我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为建设“活力娄底、魅力娄底、富裕娄底、和谐娄底”提供强有力的道德支撑和思想保证。

    二、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娄底军分区政治部、市总工会、共青团娄底市委、市妇联。

    三、奖项设立及表彰数量

    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市社会生活实际,第二届娄底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表彰2名,共表彰约10名。同时,设第二届娄底市道德模范提名奖约20名。

    四、实施步骤

    1、推荐申报阶段。各地要按照《娄底市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实施办法》(娄文明委[2009]3号)中规定的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候选人(附件二)。各县市区推荐名额为每类人选1-3名,五类奖项的推荐人选合计不超过10名(已经授予“娄底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者不再申报)。各地活动组委会对候选人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后进行集中公示,认真组织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并填写好娄底市第二届道德模范推荐表(附件一)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稿(邮箱:ldddmf@163.com)于830前报送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文明办)。

    2、评选评议阶段。9月,市活动组委会在市直主要新闻媒体公示候选人情况,宣传先进事迹,接受社会各界评议,并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提出道德模范获得者建议名单。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编辑:曾维峰

阅读下一篇

返回新化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