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创指发〔2010〕10号
关于印发《新化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0-2012)》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办)、县直各单位:
《新化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0-2012)》已经新化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新化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新化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0-2012)
为深化“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活动,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团县委、县妇联决定,从2010年起至2012年,在全县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目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以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轨道为抓手,以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人车路突出矛盾为切入点,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推行科学精细管理和严格规范执法,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来源:文明办
作者:佚名
编辑:曾维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