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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县文明办 编辑:曾维峰 2011-12-21 11: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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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素质,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我县实际,制定本规范。

    我县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是:热爱国家,忠于职守,热情服务,勇于创新,依法行政,文明办公,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一、热爱国家。坚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热爱祖国,忠于宪法,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祖国的。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政府形象和权威,保证政令畅通。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保守国家秘密,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行作斗争。

    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对工作认真负责,公道正派,行为规范,勇于承担责任,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甘于奉献,杜绝不作为行为。以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严细认真、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热情服务。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不摆架子,不盛气凌人、简单生硬。对来访、办事人员不论职务高低、身份如何,都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起立迎送,笑脸相陪,耐心解答和办理他们提出的事项。

    四、勇于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勤奋学习,勤于思考。作风扎实,深入基层,注重调查研究和总结工作经验。善于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解决问题,充

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建言献策。不断更新观念和知识,工作中勇于创新,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依法行政。学习、遵守并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法律、法规尊严。办文、办会、办事遵守制度,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滥用职权,不越权、不越位,自觉接受监督。

    六、文明办公。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参加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举止大方,衣着整洁、得体,言谈和蔼,使用文明用语,提倡讲普通话、学外语。

    七、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自由主义,有全局意识,坚定地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决议、决定。服从领导,维护团结。增强集体观念,善于沟通协作,互相支持配合。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整体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八、廉洁奉公。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和机关工作纪律,在工作和生活中保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爱惜国家资财,反对铺张浪费和奢侈腐化。淡泊名利,克已奉公,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不搞权钱交易,不行贿受贿。自重、自省、白警、自励。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县文明办

编辑:曾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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