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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创建湖南省文明城市指标任务分解表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县文明办 编辑:曾维峰 2011-12-21 11: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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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 

 

一、文明城市定义

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前连续两年人均GDP高于湖南省平均水平;

2、申报前12个月内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

3、申报前12月内未发生有全省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

三、测评体系的结构与内容

1、结构:指标体系包括“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基本指标反映文明城市创建的基本情况,共37条。特色指标反映城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特色、城市整体形象;文明城市指标体系包含3条特色指标,基本指标中有5个调节性内容。

2、基本指标的测评项目: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3、分值构成:总分为10020分。其中基本指标100分,特色指标20分。

4、数据采集: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实地考察、整体观察五种方法。文明城市的考核数据为城区数据,实地考察的范围主要是建成区(指标II-36除外)。文明城市的各类数据取年度的平均值;材料审核以20092010年的材料为主。

5、评分方法:采用“状态描述法”,以ABC描述测评内容的状态。A为该项测评内容的满分,我县执行AB为该项测评内容满分的66%C为该项测评内容满分的33%(部分测评内容的最低得分为0 ,用C#标示)。每一指标的状态确定后,经过计算机处理,得出测评总成绩。

 

 

 

 

 

 

二、基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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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县文明办

编辑:曾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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