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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化工作专项评议活动的通知

来源:今日新化 作者:佚名 编辑:曾维峰 2011-12-21 11: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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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新化县委新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意见》(新发〔2009〕12号)和《新化县2009年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政务公开与服务工作目标管理办法》(新办〔2009〕111号)文件精神,经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开展“一单位一评”和“一事一评”专项评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一单位一评”的具体对象为县地税局;“一事一评”的项目为城东防洪堤,具体评议的相关单位是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建设局、移民局、电力局、电信局、交通局、运管所、交警大队、水利局、城管局、物价局、财政局、发改局、法院、上渡办事处。

 二、评议内容

(一)“一单位一评”的主要内容:1、执法情况,即有关税案的查处是否到位,执法是否依法依程序,是否公平、公正;2、征税情况,即征税是否依法、科学、公正,措施是否科学有效;3、服务情况,即优质服务是否到位,服务对象是否满意;4、收费情况,即是否有乱收税费行为;5、廉洁情况,即公务活动中是否廉洁,工作作风是否过硬。

(二)“一事一评”的内容主要是被评议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履职和优质服务情况,具体为以下内容:1、工作职能职责是否明确,专项工作是否有专人负责;2、是否积极主动及时为项目服务,服务效果如何;3、在服务过程中是否有索拿卡要、推诿卸责等行为;4、应急工作是否及时有效处理到位;5、是否有推动项目建设的新举措。

三、评议方法和程序

整个评议活动在专项评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新化县2009年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评议办法》进行。评议工作拟于11月底开始到2010年元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一是准备阶段,明确评议对象,书面通知被评单位,并在媒体上公布信息;二是调查阶段,调查组深入调研后准备好评议材料;三是评议阶段,召开专门评议会议,参评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评议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四是整改验收阶段,被评单位进行整改后申请优化办验收。

四、结果运用

1、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开;

2、被评议单位满意率在70%以上(含70%)的,通报表扬;不满意率在30%以上(含30%)的予以通报批评,在目标管理中按规定扣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并视其情况给予纪律、组织处理;

3、属省市直管单位的,其评议结果书面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并建议进行相应奖惩。

五、具体要求

1、凡与本次评议活动有关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做好相关准备,积极配合评议工作组开展工作,严禁打招呼、说人情,确保评议活动圆满成功。要正确对待评议结果,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使评议活动取得实效。

2、所有参评人员要严守纪律,认真评议,大胆监督,实事求是,严禁在评议活动中弄虚作假,确保评议活动的严肃性和客观性。

3、社会各界要热情参与评议活动,积极向评议工作组提供评议对象工作中的正反事实(热线电话:3220110),确保评议活动全面准确,深入人心。

来源:今日新化

作者:佚名

编辑:曾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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