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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 控组关于对伊犁、三亚、锡林郭勒、义乌等地入湘 人员开展重点排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来源:新疫防指 编辑:曾斌初 2022-08-06 11: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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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新化高新区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有关单位,省市驻新单位:

现将《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关于对伊犁、三亚、锡林郭勒、义乌等地入湘人员开展重点排查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6日

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关于对伊犁、三亚、锡林郭勒、义乌等地入湘人员开展重点排查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大组:

7月30日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海南省三亚市、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相继报告阳性感染者。伊犁州、锡林郭勒盟和三亚市的疫情感染来源尚不明确,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疫情已外溢至乌兰察布市,海南三亚市疫情已外溢至陵水县、重庆市。义乌市感染者涉及货运场站、家庭、婚礼等人员聚集场所,已外溢至诸暨市,社区传播风险和外溢较高。各地要高度关注疫情形势,对伊犁州、三亚市、锡林郭勒盟、义乌市等疫情发生地的入湘人员开展重点排查。

一、分区分类做好疫情发生地入湘人员的健康管理

各地要分区分类做好疫情发生地入湘人员的排查管控(见附件1),对重点疫情发生地入湘人员按要求落实相关防疫健康服务措施(见附件2):

(一)对7月23日以来,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伊宁县、霍尔果斯市、可克达拉市(非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实行核酸7天3检。

(二)对7月24日以来,有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非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实行核酸7天31检;有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非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实行核酸3天2检。

(三)对7月24日以来,有海南三亚市(非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实行核酸7天3检;对7月30日以来,有海南儋州市、陵水县、临高县(非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实行核酸3天2检。

(四)对7月29日以来,有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非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实行核酸7天3检;有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东阳市以及绍兴市诸暨县(非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实行核酸3天2检。

(五)对7月31日以来,有重庆市合川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实行核酸3天2检。

(六)离开上述区域未超过7天者,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健康监测至离开上述区域7天为止,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离开上述区域超过7天者,对本人和共同居住人员实行1次核酸检测。

二、做好排查信息“回头看”

各地要建立常态化排查信息“回头看”机制,充分利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的推送信息、“入湘报备小程序”、备案登记台账等登记信息,做好重点疫情发生地入湘人员的大数据信息排查和敲门入户的双向排查。对近7天以来,有下列地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开展“回头看”,确保每名风险人员追踪排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或隔离措施落实到位。

(一)长三角城市群。上海、金华、绍兴等地。

(二)珠三角城市群。广州、深圳等地。

(三)京津冀城市群。北京、天津等地。

(四)成渝方向西北城市群。兰州、临夏州、甘南州、天水、眉山、成都等地。

(五)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等相关地区。防城港、红河州、北海、内蒙古等地。

三、进一步强化社区排查队伍建设

各地要建立社区防控专班,健全社区排查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力量,落实社区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工作制度,按照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在所有社区建立相对固定的社区排查三人小组,充分发挥三公(工)联动作用,完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综合运用电话联系、短信提醒、拉网入户走访等方式,加快落实风险人员核查,强化社区双向排查和网格化管理,发挥疫情防控兜底作用。四、精准调整防控措施

(一)各地要高度关注高中低风险地区调整变化情况,通过国务院客户端进行风险地区查询,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相关要求,及时调整入湘人员防疫健康服务措施。对健康服务措施升级管理区域的旅居史者,可继续落实原有的健康服务措施;对健康服务措施下调管理区域的旅居史者,可按照现有管控措施实施。

(二)正在隔离且确有需要前往外省的人员(除密接、次密接、轨迹交集等高风险人员、高中风险区外溢人员),在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防疫健康监测无异常的条件下,基于风险评估并要求其做好防护,凭车票等有效凭证改码前往外省。正在居家健康监测者,在防疫健康监测无异常的条件下,基于风险评估并要求其做好防护,凭车票等有效凭证改码前往外省。

(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应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单独居住或单间居住,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本人及共同居住人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遇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五、充分发挥健康码(场所码)和行程卡作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对未按健康码弹窗提示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赋黄码管理,各地加强宣传,督促健康码弹窗人员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各地要继续发挥健康码、场所码和行程卡在新冠疫情防控中的作用。要求所有人员进入公共场所扫场所码,加强对行程卡显示有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城市旅居史者、健康码异常者的流行病学调查,基于人员排查、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和个人承诺,依法依规采取防疫服务措施。不单凭健康码作为依据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对已推送的风险等级不符的人员信息,要落实健康码转码责任,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转码。在未能自动转码时,

各地可通过个案或批量解码等方式实现健康码转码。联系方式: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0731-84822127/84820539(传真)。

附件:1.疫情发生地入湘人员分区分类排查管控原则2.疫情发生地入湘人员健康服务措施(调整时间2022年8月4日)

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代章)

2022年8月4日


附件1

疫情发生地入湘人员分区分类排查管控原则

一、近7天以来,有高风险区(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旅居史者,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二、近7天以来,有中风险区(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停留和活动一定时间,且可能具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旅居史者,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三、近7天以来,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者,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3天2检),并做好健康监测。

四、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传播或者发生疫情外溢的地区旅居史者,经研判有社区传播风险的,参照中风险区入(返)湘人员实行健康管理。

五、所有入(返)湘人员应提前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第一入湘口采取“即采即走”措施进行核酸检测。有疫情的省份入(返)湘人员除执行以上措施外还需在第一入湘口实施落地检。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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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离开上述区域未超过 7 天者,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健康监测至离开上述区域 7 天为止,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离开上述区域超过 7 天者,对本人和共同居 住人员实行 1 次核酸检测。

 2.所有入(返)湘人员应提前报备,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无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第一入湘口采取“即采即走”措施进行核酸检测。从 有疫情的省份入(返)湘人员除执行以上措施外还需在第一入湘口实施落地检。 

3.各地要及时关注高中低风险区划定,通过国务院客户端进行风险地区查询,高中低风险地区来湘人员管控措施参照附件 1 执行,本表不再呈现。

 4.上述地区入湘人员的健康服务措施即日起生效,失效日期不再另行通知。在疫情发生地的疫情形势发生变化或已无高中低风险地区时,各地可根据疫情形势变 化自行调整健康服务措施。

来源:新疫防指

编辑:曾斌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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