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县畜牧水产局四项措施帮扶重点规模养殖企业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龚国斌 编辑:曾维峰 2014-12-02 16:03:00
—分享—

  新化新化网讯(通讯员 龚国斌)县畜牧水产局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能力,采取四项措施,帮扶重点规模养殖企业(场),着力解决畜牧水产业生产发展的突出问题,支持和引导我县规模养殖企业(场)的生产经营,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我县畜牧水产业发展。

  建立日常联系沟通制度。挂点领导和技术人员与挂点联系的重点养殖企业(场)建立日常联系沟通制度,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认真倾听企业(场)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场)生产经营情况,掌握重点养殖企业(场)动态,做好记录。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协调和帮助企业(场)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进村入户,现场服务。挂点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现场走访调研挂点重点养殖企业(场),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突出服务和指导好重点养殖企业(场)的动物防疫工作,使重点养殖企业(场)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疫密度达100%,确保重点养殖企业(场)无重大疫病发生。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恳谈了解等方式倾听重点养殖企业(场)的意见和建议,针对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

  及时跟踪,反馈意见。针对挂点重点养殖企业(场)的具体问题提供服务和解决方案,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向领导小组反馈意见,切实做到办实事、求实效。

  强化重点养殖企业(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在抓好以免疫为主的动物防疫工作后,进一步强化养殖环节监管,指导建立生产、用药、销售台账,建立和完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严格按照休药期规定进行产品销售,加强违禁、假劣药物的监管,重点检查添加“瘦肉精”、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使用,确保重点养殖企业(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龚国斌

编辑:曾维峰

阅读下一篇

返回新化站首页